一、甲現年30歲,身體健康且具有工作能力,因經商及理財不順利,已不能清償債務。甲名下無任何可供清償之財產,現積欠乙新臺幣300萬元債務,且乙目前為甲唯一之債權人,甲遂向法院聲請破產。試問:法院應如何裁判?請依我國現行法及法院實務見解,附具理由說明,並提出你的看法。(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