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務人員保障法針對公務人員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依據公法上財產權之事項設有不同消滅時效期間之規定,請分別加以說明之。又該等事項以外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應適用何法律之規定?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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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422692
2026/06/27

公務人員保障法24-1條

下列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其消滅時效依本法行之:
一、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死亡、失能應發給之慰問金。
(二)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之費用。
二、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
(二)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
(三)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