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之修正增訂第 18 條之 8,規定對少年原則上不得使用約束工具,除非有使用約束工具之必要。試論述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於可使用約束工具之要件及其立法理由為何?(25 分)

詳解 (共 2 筆)

回報考生賺奶粉求給讚與5星好評
回報考生賺奶粉求給讚與5星好評
詳解 #7475718
2026/08/11
這題是考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之8「約...
(共 238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Jerry
Jerry
詳解 #7479209
2026/08/14
本題應以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之8為核...
(共 179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