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財政部所屬某一關稅局(下稱甲)之職員乙簽發本票向丙借款,嗣該本票到期,乙 無法付款清償,丙訴請乙清償借款,取得勝訴之確定判決並聲請執行法院就乙向甲 得領取之薪資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乃就前開乙之部分薪資核發扣押命令及收取命 令。甲於收受執行法院命令後,未於 10 日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命令將乙之部分 薪資支付與丙。丙爰聲請執行法院逕向甲為強制執行,並聲請查封拍賣甲之公務車。 試問甲有何救濟方法?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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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622106
2025/08/25
三、公務機關薪資執行之救濟與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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