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一般處分與法規命令應如何區別?請分別詳述並舉例說明之。 (25 分)
詳解 (共 5 筆)
zhong
詳解 #2522217
1.一般處分為是行政處分的一種,又分成:
(1)對人的一般處分(如警察站在路邊用手指示交通管理,相對人是可得確定的一群人)
(2)對物的一般處分(如指定某房子為古蹟)
2.法規命令
是可由行政機關或團體或個人提出且通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位階在行政規則之上,不能牴觸憲法、法律。
김민주
詳解 #5354486
一般處分與法規命令,二者之區別,茲依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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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
詳解 #2670916
一般處分係行政法的行政處分一種;法規命令則為機關根據憲法制定而來。
kafka98
詳解 #2695335
一般處分 92-2
對人的一般處分 就事件性質可得知規範特定群眾者 EX指揮交通應遵守的車輛 用路人 但不及於其他無關的人
對物的一般處分 對物的設定 變更 廢止或一般使用者 EX指定古蹟
法規命令150
行政機關基於授權對外多數不特定人的抽象規定
林若安
詳解 #2822730
一般處分為相對人雖非特定但可得確定的行政處分;法規命令則為一般性、抽象並對公眾產生規範效果的法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龍騰宮主
私人筆記 #799872
中央法規標準法於第七條規定,各機關依其法...
(共 5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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