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立生活輔導之標的系統是使其「自立生活適應良好」 ,試舉例說明要達成此一目標涉及的行動系統與機構系統為何?社會工作者要達成此一目標時,會扮演那些專業角色?(25 分)

詳解 (共 1 筆)

安
詳解 #7425578
2026/06/30

一、自立生活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之核心理念,強調身心障礙者對其生活具備自主決策權。為能達到自立目標需跨越以下個人與環境兩個層次之調適:

(一)個人層次:增強案主之自主決策、自我管理與生活適應能力。
(二)環境層次:推動物理環境無障礙與社區去標籤化,建構友善之社區融合環境。

二、依據 Pincus & Minahan 的社會工作系統觀點,為協助一名視障者達成「自立生活適應良好」之目標,涉及的系統網絡舉例如下:
(一)機構系統:
1. 社工所屬之民間盲人福利基金會:提供社工專業處遇空間、專案經費,作為推動服務的合法性基地。
2. 地方政府社會局:扮演政策與資金的制度後盾,核定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個人助理及居家照顧服務資源,確保服務合法推動。
(二)行動系統:
1.視障者的原生家庭與重要他人:社工與家屬合作,協助其理解視障者的自主意願,轉化「過度保護」為「增權支持」。
2. 社區房仲與友善房東:社工與房仲及房東聯手,尋找符合無障礙標準之租屋處,並溝通無障礙修繕事宜,排除居住排斥。
3. 勞工局職訓中心之個管員與雇主:社工與職業重建從業人員合作,媒合合適的職訓課程與友善職場,建立個案經濟自立之行動鏈。
4. 社區志工與同儕支持團體:連結社區互助網絡與同儕團體,陪伴視障者熟悉社區友善店家,提供非正式的社會支持。

三、為促成上述系統的正向運作,社工在協助視障者自立生活中,應彈性扮演下列角色:
(一)個案管理者:社工需橫向連結網絡單位等多項資源,並進行長期的資源監督、評估與跨專業協調。
(二)增權者:不代為做主,而是鼓勵視障者主動參與服務計畫的制定,重拾生活掌控感。
(三)教育者:教導視障者定向行動與自立技巧,同時向其家人與社區居民宣導 CRPD 權益觀念,促進社區的接納與融合。
(四)倡導者:當發現社區軟硬體環境或制度侵害視障者居住人權時,主動向相關單位發動權益倡議。
(五)協調者:當視障者追求自立的期待與家人因擔心安全而產生的保護心態發生分歧時,社工居中協調,釐清顧慮並尋求共識。

四、綜上所述,自立生活對於一般大眾而言,是成年後的必經歷程,但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卻是一條充滿荊荊的道路。社工的角色不單單只是物資媒合或租屋尋找,更核心的是進行人與環境的雙向調適,讓障礙者能真正落實自立並適應良好。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您的堅持,值得這張證照:-)
您的堅持,值得這張證照:-)
私人筆記 #7396474
2025/08/19
論自立生活輔導的系統連結與社工角色 自...
(共 19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功臣名就
功臣名就
私人筆記 #7879750
2026/03/12
自立生活輔導的目標在於協助服務對象具備...
(共 39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