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隨著海洋利用之日益發達,第三屆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特別賦予沿海國在 200 浬「專 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內諸多特殊權益,其中第三國欲於沿 海國專屬經濟區內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必須取得沿海國同意,以確認沿海國之科學 研究管轄權利。然為顧及科學研究需要,又對沿海國之權限有所節制,原則上僅於 符合一定條件下,沿海國得拒絕該等研究申請。請根據 1982 年《海洋法公約》相 關規定,論述有關沿海國得拒絕科學研究申請之相關制度。(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艾雅亞
艾雅亞
詳解 #4232680
2020/08/22
海洋法公約第二四六條  專屬經濟區內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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