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所有之 A 地及 B 地為既成道路,A 地位於都市計畫地區內,經都市計 畫指定為道路公共設施保留地,B 地位於非都市計畫地區內,使用分區 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編定為交通用地。今甲要將 A 地及 B 地出售予 乙,則該兩筆土地是否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必要?(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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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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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450155
2026/07/20
甲將 A 地與 B 地出售予乙,該兩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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