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特殊教育法第 10 條第二項提及,特殊教育與相關專業服務措 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融合教育之目標,並納入適 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合理調整、社區化、無障礙及可及性之精神。試述「通用設計」在融合教育中之理念與實 務。(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