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作文(四十分) 說明: 請由右至左直式書寫,文言、白話不拘,並加標點符號,違者按規定扣分。   限用黑色、藍色原子筆、鋼筆或毛筆(不得使用鉛筆)書寫,違者按規定扣分。   不得以詩歌或書信體寫作,違者不予計分。 題目:把臉迎向陽光,你便不見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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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恩
何承恩
詳解 #3616542
2019/10/12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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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84229587
a0984229587
詳解 #3797970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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