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警械使用條例
識篆(小篆之書寫、辨識與編排)
電路板產業概論
最新試卷
【已刪除】115年 - 115台水-英文#140196(25題)
【已刪除】115年 - 115台水-國文#140195(25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各類別(全)_共同科目:英文#140184(25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各類別(全) _共同科目:國文#140183(25題)
115年 - [無官方正解]115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_碩士班招生考試_化學類:有機化學#140181(36題)
115年 - 新竹數位實中115健康與護理科_答案.pdf#140180(31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營運士業務類:企業管理概要#140164(50題)
【已刪除】115年 - 共同科目-英文#140162(25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營運士行政類、營運士行政類(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行政學概要#140155(50題)
115年 - 115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試題_第 9 階事務員-企劃研析:鐵路法概要(含鐵路立體化、平台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等)#140153(50題)
最新試題
200. 鄉立托兒所16所分散於各村落,擬由各托兒所依統一餐點表自行辦理採購,合於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稱之依不同供應地區所分別辦理者。(A)O(B)X
199. 鄉立托兒所16所分散於各村落,擬由各托兒所依統一餐點表自行辦理採購,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4條之規定。(A)O(B)X
198. 中央機關承辦採購單位辦理小額採購,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得不通知主(會)計或有關單位派員監辦。(A)O(B)X
最新申論題
7. 試說明造水機之防蝕設施有那些?
6. 燃油閥之維護與保養中,試說明拆檢燃油閥的內容?
5. 請繪圖說明冷媒之加充法及步驟。
最新課程
藥師二階國考 藥物治療學 分章節國考歷屆試題
講師:
菜餅
簡介:
參考考選部公告之命題大綱,分章節的藥物治療學練習題,藥學系準備藥師國考二階之試題。 若有錯誤,請告知...
藥師一階國考 藥理學考題 分章節國考歷屆試題
講師:
菜餅
簡介:
分章節的藥理學國考題,考試科目:藥師國考一階。章節排序參考原文書。
藥物治療學分章題庫彙整(115-1~109-1)
講師:
鋼槍小企鵝(企鵝藥分)
簡介:
二階藥師國考將至,藥治範圍大如海,讀書計畫還沒有頭續ㄇ? 來看看分章節題庫彙整,有主題性的快速掌握近五...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547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 節 委任
描述:
報酬縱未約定,如依習慣或依委任事務之性質,應給與報酬者,受任人得請求報酬。
民法 編債 第 548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 節 委任
描述:
受任人應受報酬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非於委任關係終止及為明確報告顛末後,不得請求給付。 委任關係,因...
民法 編債 第 549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 節 委任
描述: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最新討論
13 慢性胰臟炎患者,可能會有脂肪痢的情形,下列何措施可改善此種現象? (A)補充水溶性型式之脂溶性維生素 (B)補充水分 (C)補充胰臟酵素 (D)補充鉀
14 下列何者是食品衛生上重要的指標菌? (A)肉毒桿菌 (B)金黃色葡萄球菌 (C)沙門氏菌 (D)大腸桿菌
17 下列有關褐色脂肪組織的敘述,何者錯誤? (A)主要功能為能量儲存 (B)嬰兒較成人多 (C)當占嬰兒體重 5%時,對產熱調控(thermoregulation)很重要 (D)含有大量微血管
20.下列可觸摸到脈搏的位置及相關血管,何者錯誤? (A)耳廓前方-顳淺動脈(superficial temporal artery) (B)下頜骨體下緣-面動脈(facial artery) (C)內踝後方-脛後動脈(posterior tibial artery) (D)手腕內側-橈動脈(radial artery)
5 關於國民主權原則之直接實踐方式,下列何者不屬之? (A)公民投票 (B)選舉代議士 (C)服公職 (D)行使創制權與複決權
二、甲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規定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其於申報財產 時未據實申報本人所有之現金新臺幣(以下同)200 萬元,經主管機關 認定屬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其另未據實申報其配偶所有之現金 120 萬元,經主管機關認定有故意申報不實之情事,而依公職人員財產 申報法第 12 條第 1 項(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 處 20 萬元以上 400 萬元以下罰鍰)與同條第 3 項前段(有申報義務之 人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處 6 萬元以上 120 萬元以下罰鍰)規定,分別裁處罰鍰 20 萬元與 12 萬元。甲不服,主張 主管機關之裁處罰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甲之主張有無理由?請 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