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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防護取代輻安證書操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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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機務處從業人員甄試從業人員甄試_第 10 階-助理事務員-事務管理_共同科目:英文#139706(21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題:航運管理科#139702(54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題:航海科#139699(29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題:園藝科#139696(68題)
115年 - 115 公共工程品管人員(機電班)題庫 1101-1150#139688(50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題:全民國防教育科#139681(51題)
115年 - 115 台灣電力公司_新進僱用人員甄試試題:會計學概要#139679(34題)
115年 - 115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_碩士班招生考試_物理類:近代物理#139678(20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題:地球科學科#139677(49題)
115年 - 115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_碩士班招生考試_物理類:普通物理#139676(20題)
最新試題
83. 起岸法中消防員式須水深過胸。(A)O(B)X
82. 馬蹬式起岸法使用時機為溺者清醒時,可利用此法。(A)O(B)X
81. 起岸法有單人起岸、馬蹬式、直拉式、消防員式、馬鞍式及背負式等。(A)O(B)X
最新申論題
(五)資源交換論(resource exchange theory)
(四)社會網絡(social networks)
(三)代間資源移轉(inter-generational transfer)
最新課程
藥師二階國考 調劑學 分章節國考歷屆試題
講師:
菜餅
簡介:
分章節的調劑與臨床藥學練習題,藥學系準備藥師國考二階之試題。
藥師一階國考 中藥學考題 分章節國考歷屆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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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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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節的中藥學國考題,考試科目:藥師國考一階。 若有錯誤,請在下方留言,一人作業難免疏漏,感謝各位客...
【國考助手】2025警察法規(中冊):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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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
簡介:
筆者綜合警特三等、四等考試、警校教師、讀書會共筆、自身實務等經驗,讓想考警察的非本科系生或想考升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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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柏格-三期六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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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道德發展的概念解惑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描述:
中華民國刑法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
社會
描述:
地理公民
最新討論
10.操作條件為100 kVp、10 mAs之鎢靶X光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輸出能譜包括制動輻射及特性輻射 (B)制動輻射能量是屬連續式能譜 (C)其輸出能譜包括50 keV的特性輻射 (D)制動輻射的產量多於特性輻射
23. 「讀經宜冬,其神專也。」若依此說,則冬天最適合閱讀的是下列哪一本書? (A)周易 (B)戰國策 (C)昭明文選 (D)三國演義
56 有關國民法官之選任程序,下列何者錯誤? (A)國民法官選任程序不公開 (B)兩造均有不附理由之拒卻權,得行使之次數與被告被起訴之法條有關,起訴法條罪名越重,不附理 由拒卻權次數越多,至多可達 6 次 (C)兩造附理由之拒卻權,無行使次數之限制 (D)無足夠候選國民法官可受抽選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時,法院不得逕行抽選部分國民法官或備 位國民法官,應重新踐行選任程序
32.下列調控酵素活性的方式,何者為不可逆的(irreversible)?(A)異位調節(allosteric regulation) (B)磷酸化修飾(phosphorylation modification) (C)酶原(zymogen)的蛋白質裂解(proteolysis) (D)不競爭型抑制劑(uncompetitive inhibitor)的結合
33.葡萄糖藉由山梨糖醇(sorbitol)轉變為果糖(fructose)的途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葡萄糖藉醛糖還原酶(aldose reductase)催化形成山梨糖醇,伴隨FADH 2還原 (B)葡萄糖藉醛糖還原酶(aldose reductase)催化形成山梨糖醇,伴隨NADH氧化 (C)山梨糖醇經山梨糖醇去氫酶(sorbitol dehydrogenase)催化形成果糖,伴隨NAD +還原 (D)山梨糖醇經山梨糖醇去氫酶(sorbitol dehydrogenase)催化形成果糖,伴隨NADP +氧化
16. 關於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就服用酒類等致不能安全駕駛罪與第 2 項致人於死的規定,按照現 行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條第 1 項乃立法者以抽象危險犯形式予以處罰 (B)觸犯該條第 2 項規定,仍應再論刑法第 276 條過失致死 (C)只要仍能安全駕駛,都不會成立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之罪 (D)該條第 2 項乃結果加重犯規定,行為人須對於實害結果主觀上有所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