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段考】高一歷史下學期
【段考】高一生物上學期
【段考】高一生物下學期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原住民族行政: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142146(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文化行政:藝術概要#142145(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勞工行政:勞資關係概要#142144(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142143(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概要#142142(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觀光行政:旅運經營學概要#142141(8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行政學概要#142140(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養殖技術: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142139(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檔案管理:檔案管理學概要#142138(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新聞(選試英文)、新聞(選試日文):國際現勢概要#142137(4題)
最新試題
8. 額定電壓220V的白熾燈裝接於110V電源時,則 (A)燒毀 (B)效率提高 (C)亮度提高 (D)亮度降低
7. 調光檯燈時亮時熄,在開關處或燈頭內發出聲響,其故障原因為 (A)線路斷路 (B)線路短路 (C)電路過載 (D)接線鬆動
6. 若將相同電壓之100W,60W,10W,5W 等4個燈泡串聯,則其中最亮的燈泡為 (A) 5W (B) 10W (C) 60W (D) 100W
最新申論題
(b) 在 25°C 時,水中的魚要能存活,需要水面氧氣的最小分壓是多少? (4 分)
2. 氣體在溶劑中的溶解度與其分壓成正比,比例常數稱為亨利常數。已知大部份的魚在水中的氧氣濃度至少 4 ppm 才能生存。 (O₂分子量 = 32.0;在 25°C 時,氧氣對水的亨利常數 = 1.3×10⁻³ mol/L·atm) (a) 魚能在水中存活,所需氧氣濃度相當於多少莫耳濃度(mol/L)? (4 分)
(c) 畫出該化合物可能的結構式。 (4 分)
最新課程
機械力學
講師:
林佳瑩
簡介:
●考前補帖《針對國考精選本科目重點筆記》 在機械工程類科中機械力學考科為工程力學考科的基礎,都包含靜...
112年第二次專技 醫事檢驗師 微生物學與臨床微生物學(包括細菌與黴菌)
講師:
Feng Ling Yu
簡介:
112年第二次專技 醫事檢驗師 微生物學與臨床微生物學(包括細菌與黴菌)解析
醫用微生物免疫學
講師:
Feng Ling Yu
簡介:
各級公職醫用微生物免疫學常考題型解析(非選擇題)
最新主題筆記
[國營事業] 複合形容詞
課程:
考衝班-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專班
章節:
[國營事業] 複合形容詞
描述:
道具:一張免費視訊卡
[國營事業]分詞構句
課程:
考衝班-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專班
章節:
[國營事業]分詞構句
描述:
道具:一張免費視訊卡
[國營事業]比較級
課程:
考衝班-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專班
描述:
道具:一張免費視訊卡
最新討論
40 PKU 嬰兒應補充下列何種胺基酸? (A) cysteine (B) methionine (C) phenylalanine (D) tyrosine
7 法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車強行闖越鐵路平交道,因而肇事者,處新臺幣 1 萬 5 千元以上 9 萬元以下罰鍰, 並吊銷其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關於上開規定,依司法院釋字 第 780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處以罰鍰係對汽車駕駛人財產權之限制 (B)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係限制汽車駕駛人之一般行為自由 (C)如駕駛人為職業駕駛人,則吊銷其駕駛執照將涉及人民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 (D)強制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係對人民一般行為自由之限制
4. 下列成語用字,何者有誤? (A)南轅北轍 (B)相形見詘 (C)瞠乎其後 (D)匠心獨運
複選題30.下列何項措施對直接壓錠過程中,可能造成錠劑 capping 現象之改善效益最小? (A)使用加壓進料器 (B)常用除粉器清潔杵 (C)減少造粒過程細粉的比例 (D)增加黏合劑的含量
9.關於凝血酶抑制劑(thrombin inhibitor)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dabigatran 半衰期長(約 12-17 小時),能口服使用 (B)fondaparinux 半衰期長(約 15 小時),不易有 thrombocytopenia 副作用 (C)腎功能有問題的病人需要調整 lepirudin 的劑量 (D)tinzaparin 能抑制 vitamin K epoxide reductase
二、甲、乙共有一筆土地,面積 100 平方公尺,僅符合建築面積最小單位,應有部分分別為甲十分之八,乙十分之二,甲、乙以其應有部分分別向丙、丁貸款,設定抵押權作為擔保。嗣甲請求分割,因與乙無法達成協議,遂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法院依民法第 824 條第 3 項規定,判決將該共有地分配於甲,並命甲補償乙新臺幣 100 萬元。請問乙對甲之補償金債權,民法設有何種保障機制?又丁在乙之應有部分上原有之抵押權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