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藝術理論與藝術史
園藝作物育種學與園藝作物生理學
義大利文(義大利語)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農業行政:農業經濟學概要#141810(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地震測報:地震學概要#141809(9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電信工程:通信系統概要#141808(1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景觀: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概要#141807(18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交通技術:交通安全概要#141806(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環境工程: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141805(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林業技術:育林學概要#141804(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技藝(選試陶瓷):產品設計實務(選試陶瓷)#14180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生藥中藥基原鑑定:中藥藥物學與中藥炮製學#141802(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汽車工程:汽車電機與電控學#141801(12題)
最新試題
20. 有關幼兒自然科學教學媒體設計製作或選用的原則,何者 錯誤 ? (A) 變化的結果要能馬上呈現 (B) 做法簡單 (C) 幼兒自己能觀察學習 (D) 取材單一化
19. 二歲的彬彬每次數一堆東西總是落東落西的,數目總是和實際數目不同,這是因為他尚未發展何種能力? (A) 一對一的對應 (B) 分離集合的分類 (C) 因果關係 (D) 部分與全部
18. 融融老師想利用一些旋律樂器讓幼兒感受旋律之美,她可以選用下列哪些旋律樂器? A. 鈴鼓 B. 木魚 C. 直笛 D. 鐵琴 E. 沙鈴 F. 串玲 G. 口風琴 (A) ADF (B) ABE (C) CDG (D) BCF
最新申論題
20.
19.
18.
最新課程
國二數學上數學課程(八年級)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八年級數學課程,老師口訣秒殺解題!
【警鴿】刑事訴訟法(上)
講師:
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簡介:
深入淺出,帶您了解刑事訴訟法 從刑事訴訟法之基本概念、偵查、起訴,帶您快速瀏覽學說及實務重要觀念
考衝班-國中會考,考前衝刺班!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等各年度的國中會考考畢英文影音解答、解析......等。 #國中會考...
最新主題筆記
行政程序法 第 131 條
課程:
行政程序法
章節:
第 二 章 行政處分 第 三 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
描述: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
行政程序法 第 132 條
課程:
行政程序法
章節:
第 二 章 行政處分 第 三 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
描述: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行政程序法 第 133 條
課程:
行政程序法
章節:
第 二 章 行政處分 第 三 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
描述: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重行起算。
最新討論
13.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其資金運用方式為投資公司股票時,不得 (A)購買非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 (B)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購買每一公司之股票總額) (C)超過該發行股票之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D)指派人員獲聘為被投資公司經理人。
1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一定規模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下列之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B)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C)申請開發高爾夫球場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D)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一百戶或土地面積在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村區
15.關於生理疾病與心理症狀關聯性之心理衡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需要同時考量進行生理評估之時效性與完整性 (B)醫療史是釐清個案生理狀況的最佳方式 (C)需要熟悉生理疾病症狀與特定心理症狀之共同性 (D)懷疑有某種生理疾病的可能,即需要轉介
16. 罹患神經認知類障礙症患者的定向感異常,初期較常出現在: (A)人的定向感 (B)地點的定向感 (C)時間的定向感 (D)事物的定向感
4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以中央主管機關首長為主任委員,並以相關政府部門代表、公會、團體或學者專家為委員,其中政府部門代表不得超過多少比例? (A) 1/2 (B) 1/3 (C) 1/4 (D) 2/3
二、A 地原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同一家族的 8 人共有。壬向庚、辛的繼承人購買而取得應有部分。在壬購買 A 地之前,共有人間雖 無書面分管協議,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8 人及其繼承人 均曾各自占有特定位置興建房屋使用,甲的繼承人甲 1 在 A 地上占有 A1、A2 地上物,乙的繼承人乙 1 占有 A3、A4 地上物,上開地上物均 為該家族所稱「祖厝」的一部分,自民國 39 年即已存在。壬主張甲 1 及 乙 1 無權占有 A 地,起訴請求甲 1 及乙 1 拆除各自地上物並返還土地。 請問壬的請求是否有理由?(3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