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織物組合與分析
輪機當值
專業知識測驗(公共管理、公共政策)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地政: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142272(3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交通行政:運輸學#142271(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經建行政:貨幣銀行學概要#142270(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航運行政:海運與物流管理學#142269(7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衛生行政:衛生行政學概要#142268(27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電力工程:電工機械概要#142267(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地政:土地政策#142266(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機械工程:機械製造學概要#142265(7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採礦工程:普通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142264(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衛生行政: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142263(11題)
最新試題
15. 音響信號設備之結構、性能及於船上之裝設情形,應經下列何機構之認可?(A)船旗國主管機關(B)港口國主管機關(C)造船廠(D)船級社
14. 操縱失靈船舶處於被拖曳時應顯示下列何者燈號?(A)環照紅燈兩盞,桅燈舷燈與艉燈(B)舷燈與艉燈(C)環照燈三盞,上下紅色,中間白色(D)環照紅燈兩盞
13. 為避免碰撞而採取之任何航向及(或)航速之改變,應避免下列何種行動?(A)大幅度左轉避讓(B)緊急減速(C)對航向及(或)航速,作斷續而微小的變動(D)大幅度右轉避讓
最新申論題
5. 當值航行人員遇何種情況應立即報告船長?
4. 何謂領航(Piloting)? 何謂推算(Dead Reckoning)?
3. 試述能見度受限時之航行當值,應特別注意之事項。
最新課程
國二數學上數學課程(八年級)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八年級數學課程,老師口訣秒殺解題!
【警鴿】刑事訴訟法(上)
講師:
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簡介:
深入淺出,帶您了解刑事訴訟法 從刑事訴訟法之基本概念、偵查、起訴,帶您快速瀏覽學說及實務重要觀念
考衝班-國中會考,考前衝刺班!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114年、113年、112年、111年、110年...等各年度的國中會考考畢英文影音解答、解析......等。 #國中會考...
最新主題筆記
課程調整
描述:
課程調整
01
描述:
67
123
課程:
測試用課程
章節:
章節一
描述:
123123123123123123
最新討論
2.長期從事階梯有氧運動,可以強化心肺耐力。 (A)O(B)X
3.拔河比賽時,不慎整隊選手跌坐在地上後,應儘速依照指揮者的口令個別起身,由前往後排依序起身,回復到拔河姿勢。 (A)O(B)X
4.拔河須將繩子和身體穩固的結合,如此力量才能有效率的傳遞。 (A)O(B)X
24 關於刑法第 294 條遺棄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害人的收入或財力難以自給者,即屬構成要件所稱之無自救力之人(B)本罪包含一切作為與不作為之行為型態,而不僅限於離開現場之行為(C)本罪之成立,以行為人依法對被害人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之義務為前提(D)車禍事故現場被害人被撞昏迷,肇事者見狀立即離開現場,成立本罪
25 關於妨害秘密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某甲於電話中與某乙發生爭吵,某乙並在電話中稱要找「黑道人士」來處理某甲。某甲聽聞及此,因恐自己遭遇不測,乃偷偷錄下對話。則某甲不會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1 妨害秘密罪(B)徵信業者受某甲所託,在某乙的住處內裝置監視器以窺視某乙非公開活動。則該徵信業者是否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2 圖利妨害秘密罪之既遂犯,取決於某甲是否已實際窺見而為判斷(C)新聞自由固受憲法保障,但倘報社記者將其透過管道取得性侵害犯罪被害人現場照片,並將之刊載於報紙頭條,因對於被害人而言,此屬隱私核心,故記者不得以新聞自由為名,主張阻卻違法而不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2 第 3 項妨害秘密罪(D)某甲因痛恨某乙,乃作成某乙形象的稻草人,並至公園草叢內,猛刺該稻草人以詛咒。某丙路過,見狀乃持手機全程拍攝,並將之公開發布於社群媒體上。則某甲雖無公開其活動之意願,某丙仍不會成立刑法第 315 條之 1 妨害秘密罪
13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隱私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人體尿液雖不如血液般蘊含大量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其對受採尿者憲法上資訊隱私權之侵害程度,仍與強制採檢血液之情形相當(B)個人一旦身處在公共場所中,一舉一動本來就是可為人所共見共聞,自無從主張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之自由(C)指紋作為一種敏感性個人資訊,國家如以強制之方法大規模蒐集國民之指紋資料,必須是為了達成重大公益之目的,且以密切關聯之侵害較小手段為之,方能合憲(D)經處理過的個人健保資料,僅屬於「間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當事人對於此類資料之自主控制權,並不受憲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