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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目
專技 - 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專技 - 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
專技 - 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機械工程:機械製造學概要#142265(7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採礦工程:普通地質學及礦物與岩石學#142264(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衛生行政: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142263(11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地政:不動產估價#142262(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衛生行政:衛生法規與倫理#142261(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農業技術:作物育種學#142260(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衛生行政:衛生行政#14225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實務#142258(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保行政:環境規劃與管理#142257(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保行政: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142256(4題)
最新試題
10. 水封(water seal)的功用為防止淨油機於淨油時,油從出水孔流出。請問加入水封的時機為(A)於淨油開始前加入(B)於淨油中視需要加入(C)於淨油結束後加入(D)於清洗淨油機前加入
9. 燃油中含有下列那一種成分,將導致於低溫時對柴油機氣缸套或管路造成腐蝕?(A)硫(B)鉛(C)釩(D)氯
8. 下列有關活塞環中壓縮環功能的敘述何者錯誤?(A)減少滑油之消耗(B)保持氣缸之氣密(C)將活塞之熱傳於氣缸(D)吸收一部分側壓力
最新申論題
7.敘述船舶加油前應注意事項為何?
6.請敘述往復泵之優劣點,以及其在船舶上運用的處所。
5.請繪簡圖說明柴油機燃油系統。
最新課程
全彩圖解英文音標發音課-自然發音+KK音標一次全學會!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全彩圖解英文音標發音課程,學完讓你自然發音+KK音標一次全學會! 課程特色: 1.圖解、音標、注音、符號...
高一下英文課程(十年級)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高一下單字課,老師講解,偶爾有片語。
高二下英文課程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高二英文下單字課
最新主題筆記
農會法
描述:
必考
國中生物
描述:
生命現象
第一章、運輸概論
課程:
養路工程(國營台鐵、阿里山森林鐵路)
章節:
第一章、運輸概論
最新討論
3 有關南丁格爾對護理角色所下的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自然法則,提供個體合宜的環境以恢復健康 (B)協助個體運用資源,提升自身與環境互動的能量 (C)促進個體內、外在系統功能的調和與平衡 (D)協助個體在身、心各功能的適應與平衡
35 依據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38 條規定,「依第七條至第九條規定申請製造、持 有、運輸、相互間販賣、轉讓、出租、出借、寄藏自製獵槍、其主要組成零件、彈藥或自製魚槍,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下列何者不屬於本條之規定? (A)喪失原住民或漁民身分 (B)持有人死亡,且槍枝不得繼承 (C)可歸責於持有人或保管人之事由,未妥善保管自製獵槍而遭竊 (D)法定核准理由以外之毀損致不堪使用
50.有關發展護理資訊系統之目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改善護理資源運用(B)減少直接護理時間(C)簡化護理紀錄程序(D)使數據監測自動化
21 關於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與友人在公園擲骰子,約定輸者每場須付贏者 5000 元,甲成立刑法第 266 條第 1 項之賭博罪(B)依實務見解,甲承租旅館房間與不特定人賭博,甲成立刑法第 266 條第 1 項賭博罪(C)甲透過通訊軟體向以私宅提供簽賭的組頭傳遞下注訊息,甲成立刑法第 266 條第 2 項賭博罪(D)甲將自宅中的一間房間出租給他人進行賭博,因甲僅收取房租而未抽取賭博利益,故不符合刑法第 268 條之意圖營利要件
22 下列甲的行為,何者最可能符合實務見解所認定之「當場激於義憤」的情狀? (A)乙長期向甲借錢,甲雖向乙一再催討,沒想到乙始終敷衍卸責,甲氣憤不過將乙殺害(B)甲聽聞有人在夜店被乙毛手毛腳,基於氣憤與正義感將乙毆打成傷(C)甲不堪配偶乙長期施暴及虐待,某日在乙熟睡後,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將乙殺害(D)甲回家後,見配偶乙遭丙殺害,丙於殺人後跳窗離去,甲隨即追躡丙 500 公尺,追到後,氣憤之下將丙殺害
23 甲與乙長期交往,惟甲早已變心,乙卻不願意分手。一日,甲為擺脫乙之糾纏,假意告知乙願一同自 殺,死後可永遠在一起。乙信之,遂承諾願與甲共同赴死,並選定以較不痛苦之燒炭方式自殺。甲隨後便將二人同居房間之門窗細縫塞住,開始點燃木炭,並預備在乙昏迷之後逃離。然而木炭燃燒之煙霧過小,乙意識雖因而略微模糊,卻遲遲尚未昏迷。甲唯恐太慢逃離現場,不得已之下,只好拿出預藏之毒藥餵乙服用,最終乙死於毒藥之毒性,甲則順利即時逃出生還。關於甲之刑責,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最終以毒藥殺害乙之方法雖與乙囑託之燒炭方法有所不同,乙之囑託仍屬有效,故甲之行為構成刑法第 275 條第 1 項規定加工自殺罪(B)甲將門窗細縫塞住,並點燃木炭之行為,屬於幫助乙自殺之行為,應構成刑法第 275 條第 2 項之幫助他人使之自殺罪(C)甲雖曾告知乙願一同自殺,惟是出於擺脫乙之想法,而非具有謀為同死之決心,故其行為應無適用第 275 條第 4 項得免除其刑規定之餘地(D)甲為了盡早逃離現場,不得已餵乙服用毒藥之行為,係避免自己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應有刑法第 24 條緊急避難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