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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公共政策#140789(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行政學#140788(27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刑事警察人員: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140787(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二等_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網路與資訊安全(包括資訊安全技術與應用、資安事件處理)#140786(8題)

115年 - 115 警察、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航海學概要#140785(8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輪機學概要#140784(12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國際海洋法概要#140783(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水上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40782(23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40781(50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交通警察人員:交通警察法規概要(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其相關法令)#140780(4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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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甲涉嫌提供自己之銀行帳戶給詐欺集團使用,檢察官以甲涉嫌幫助詐欺罪提起公訴,第一審法院認為 甲同一犯罪行為尚涉犯幫助洗錢罪嫌,依實務見解,法院應如何處理?(A)應由檢察官對幫助洗錢罪部分另行起訴(B)法院應詢問檢察官是否追加起訴幫助洗錢罪,否則法院不得對幫助洗錢罪部分審判(C)法院應於判決理由內諭知:基於控訴原則,幫助洗錢罪部分不另為無罪之諭知(D)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法院應對幫助洗錢罪部分一併審判

51 甲一駕車行為同時撞傷乙、撞死丙。若丙之家屬先告訴後,乙得否再為自訴? (A)為貫徹公訴優先原則,解釋上應優先考量重罪,此時重罪既經告訴,不容許乙再為自訴(B)告訴乃論之罪之直接被害人提起自訴者,依法不受公訴優先原則之限制,乙得再為自訴(C)基於主觀之告訴不可分原則,對於裁判上一罪提出告訴,效力自然及於其他犯罪事實,乙不得再為自訴(D)告訴主觀上是可分的,丙之家屬先為告訴,不影響乙之自訴

52 被告甲涉嫌運輸毒品。警察為追蹤甲運毒路線,擬在甲駕駛之貨車底盤安裝 GPS 追蹤器,計畫持續 使用 GPS 定位蒐證 20 日,以拼湊甲之運毒網絡。本案裝置 GPS 追蹤定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涉及搜索車輛之位置資訊,應取得搜索票為之(B)涉及調查車輛之位置資訊,應取得通信紀錄調取票為之(C)涉及扣押車輛之位置資訊,應取得扣押裁定為之(D)涉及蒐集車輛之位置資訊,應取得法院許可書為之

18 有關先申請原則與一案兩請權利接續的申請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先申請案或於同日申請之其他申請案必須是發明或新型申請案,不得為設計申請案。無論是 發明與設計之間或新型與設計之間,均不會產生重複專利的情況,自無先申請原則之適用 (B)先申請之發明 A 以下位概念表現而後申請之發明 B 以上位概念表現時,B 發明會被視為與 A 發明相同;但若 B 先申請而 A 後申請,則 A 發明不會被視為與 B 發明相同;此時,在 A 及 B 二個申請案為同日申請的情況,不得認定二發明為相同 (C)申請人在申請一案兩請權利接續時, 「同一人」指於我國申請專利時,發明與新型專利申請 人完全相同;於通知限期擇一時、新型專利核准審定時及新型專利公告時之時點,發明專 利申請人與新型專利權人亦完全相同 (D)於發明專利審定前,若新型專利權已當然消滅或經撤銷確定,此時發明申請案應不予專利

19 發明、新型或設計專利申請案取得專利權後,並非不得再為爭執,對於公告之專利案,認有 專利法所定得提起舉發之事由,除應由利害關係人提起之特定事由外,原則上,任何人均得 向專利專責機關請求撤銷專利權。有關專利權之舉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於發明核准審定或新型核准處分後提出之分割案(子案)與原申請案(母案)有重複授予專利之違法情事,而舉發人以違反核准後分割之規定對該子案提起舉發,應依先申請原則 之規定審查 ②證據 1 統一發票載有商品型號,且開立日期早於系爭專利之申請日,證據 2 型錄揭露該商 品之詳細內部構造,但無印製日期,若型錄中所揭露之產品型號與統一發票所載者相同, 依經驗法則,可合理推定該兩證據之間具有關聯性③舉發案以證據 1 主張系爭專利請求項 1 不具進步性,而民事判決顯示證據 1、2 之組合足以 證明同一專利請求項 1 不具進步性,若證據 1 尚無法證明請求項 1 不具進步性,得就證據 1、2 之組合是否可證明請求項 1 不具進步性發動職權審查 ④有關一事不再理之適用,若前後舉發案之證據刊物係不同時點發行之版本,即使兩舉發案 所引用之技術內容相同,惟由於是不同時點發行的版本,無法確認時間,仍應認定為非同 一證據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