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研究所◆教學原理
國營事業◆1.電力系統與電機機械 2.電磁學
國營事業◆1.新聞學 2.傳播理論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2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音樂科#142602(12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呼吸器原理及應用#142601(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呼吸治療儀器設備學#142599(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重症呼吸治療學#142597(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心肺基礎醫學(包括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142596(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基礎呼吸治療學(包括呼吸治療倫理)#142595(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呼吸治療師:呼吸疾病學#142594(8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中醫師(一):中醫基礎醫學(二)(包括中醫方劑學、中醫藥物學)#142593(8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助產師:助產學(二)(包括優生保健、遺傳諮詢、胚胎發育、不孕症護理、高危險妊娠護理、高危險分娩護理、高危險產後護理)#142592(8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中醫師(一):中醫基礎醫學(一)(包括中醫醫學史、中醫基礎理論、內經、難經)#142590(80題)
最新試題
50. 新凱因斯學派 (New Keynesian School) 基本主張: (A) 市場的訊息是完全的 (B) 理性預期分析架構 (C) 市場是均衡的 (clear) (D) 工資與物價具有僵固性
49. 實質景氣循環理論 (real-business-cycle theory) 主張: (A) 貨幣政策的變動是引起景氣循環的主要原因 (B) 市場不完美性之存在是引起景氣循環的主要原因 (C) 生產技術進步會引起所得增加而產生好景氣 (D) 貨幣非中立性
48. 根據開放經濟的 J 曲線 (J-curve),某國的貨幣若貶值,對其貿易餘額之影響是: (A) 先下降,後上升 (B) 先上升,後下降 (C) 先不變,後上升 (D) 先不變,後下降
最新申論題
貳、申論題:(30 分) 農會法第 40 條第 2 項規定,農會總盈餘,除彌補虧損外,依左列規定分 配之,其中第 4 款規定,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 8%。 請敘明每年農會總盈餘,經彌補虧損後,需提撥 8%經費至農會間有關推 廣、互助及訓練經費之用途及分配比例為何??
四、農會辦理營繕或購置、處分財產均以公開招標為原則,公開招標應比照政 府機關規定辦理,其價值在查核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或有何情形者,得用比 價或議價為之。(20 分)
三、農會選舉之投票方式為何?(20 分)
最新課程
test
講師:
tina
簡介:
test
新增課程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簡介:
測試描述
課程學習1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簡介:
課程學習1課程學習1課程學習1課程學習1課程學習1 課程學習1課程學習1課程學習1課程學習1課程學習1 課程學...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繼承 第 1224 條
課程:
民法 繼承
章節:
第 三 章 遺囑 第 六 節 特留分
描述:
特留分,由依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算定之應繼財產中,除去債務額算定之。
民法 繼承 第 1225 條
課程:
民法 繼承
章節:
第 三 章 遺囑 第 六 節 特留分
描述:
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
行政程序法 第 1 條
課程:
行政程序法
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節 法例
描述:
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
最新討論
57 高雄市漢王洲際飯店地址在(A)八德路(B)九如路(C)七賢路。
58 高雄市君鴻國際酒店位在(A)新田路(B)青年路 (C)自強路。
59 高雄市三鳳宮位在(A)河南路(B)河北二路 (C)河東路 上。
26關於民事訴訟參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就他人之訴訟有事實上利害關係之特別代理人,為輔助一造起見,於該訴訟繫屬中,得聲請訴訟參加(B)當事人對於第三人之參加,得聲請法院駁回(C)參加人應以參加時之訴訟程度,輔助他造當事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但不得聲請調查證據(D)共同訴訟人中之一人對於第三人之參加提出抗告,且拒絕為準備程序者,視為聲請移付調解
27有關民事訴訟之督促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欲請求乙返還張大千名畫一幅,得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B)聲請發支付命令之裁判費為新臺幣500元(C)收受支付命令之債務人,得於送達後30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D)確定之支付命令,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28關於管轄競合、合意管轄與定管轄時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被告住所與其他據以定管轄法院之地,散在數法院管轄區域內者,應以不動產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為最優先管轄法院(B)同一訴訟,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原告應優先向不動產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之法院起訴(C)定法院管轄,以原告繳交裁判費時為準。但獲訴訟救助者,不在此限(D)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該合意應以文書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