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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資通安全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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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中國文學系:閱讀與寫作#143879(7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碩士班(公費生)招生考試試題_幼兒教育學系:幼兒發展#143878(4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食品科學系:食品化學#143877(7題)
115年 - [無官方正解]115 國立嘉義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財務金融學系:財務管理#143876(34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應用歷史學系:史學通論#143874(4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轉學生招生考試試題_共同科:史學通論#143873(4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植物醫學系:植物保護學#143872(4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碩士班(食品科技組)招生考試試題_食品科學系:食品加工#143871(6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臨床獸醫學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獸醫學系:應用微生物學#143870(4題)
115年 - 115 國立嘉義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試題_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森林學#143869(4題)
最新試題
10. 彼の誕生日は2月11日です。 (A) どうも (B) たしか (C) たいてい (D) だいたい
9. 熱がありますから、うちへ帰ります。 ...( ① )、( ② )。 (A) ① そうですね ② お元気で (B) ① そうですね ② お大事に (C) ① そうですか ② お元気で (D) ① そうですか ② お大事に
8. 来週、試験がありますから、よく復習してください。 (A) いて (B) いって (C) しまって (D) おいて
最新申論題
十一、何謂人畜共通傳染病(Zoonosis)?請列舉細菌性、病毒性與寄生蟲性之人畜共通傳染病各一種並描述可能造成的人類與動物之危害與影響?(20分)
十、請列舉真核細胞(Eukaryotic cells)與原核細胞(Prokaryotic cells)的相同與相異之比較?(20分)
九、何謂柯霍氏假說(Koch’s postulates)?(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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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自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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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地球科學 理化 生物
會計學(含中級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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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給對學習會計學有興趣的人士(沒有學過的也可以看,從頭教起!),不管是在學、升學(如:四技二專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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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討論
2063. 下列何者不為國內鋼結構施工無法全面提昇工程品質的原因?(A)設計者未確實瞭解鋼結構的力學特性 (B)工程經驗及相關研究 太過繁多 (C)設計者不清楚鋼結構工程的施工特性 (D)鋼結構工程之承攬廠商水準不一。
2064.下列何者不是國內鋼結構工程無法全面提升工程品質的原因?(A)國內鋼構工程起步較晚,工程經驗及相關研究較為缺乏 (B)設 計者未確實瞭解鋼構的力學特性與施工特性 (C)設計者常採較低姿態,當有瑕疵或錯誤時,立即變更設計 (D)鋼構工程之承攬廠商水準不一。
2065. 國內建築鋼結構製作及施工材料規範,主要參考下列哪一國家之規範?(A)美國 (B)歐洲 (C)日本 (D)中國。
68 關於律師辦理家事事件之敘述,下列何者符合律師倫理要求? (A)同事務所之兩位律師可以分受夫妻委任同時辦理夫妻財產分割訴訟事件(B)律師曾接受甲男電話詢問其與配偶乙之家暴保護令事件,經評估後認勝訴機率低而婉拒受任,1 年後該律師受乙委任,以該家暴事由對甲提起離婚訴訟事件(C)律師於被繼承人丙立遺囑時曾受諮詢,並受任為遺囑保管人,丙往生後繼承人雖只爭執其中該遺囑內之遺贈效力,律師仍不能受該受遺贈人的委任對繼承人提起交付遺贈物訴訟(D)律師與丁、戊夫妻為好友,曾以律師身分協調丁、戊爭吵及離婚財產子女監護事宜,同所其他律師於 1 年後接受丁的委任,擔任戊告發丁因該爭吵所涉恐嚇、毀謗等刑事辯護律師
69 關於律師與事件相對人,下列敘述何者符合律師倫理? (A)律師知悉相對人已委任律師者,原則上不可未經該受任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相對人討論案情(B)律師接到相對人之邀約,希望就受任事件商談,律師為爭取委任人之最大利益,私下與相對人商談(C)律師在餐廳用餐,發現餐廳老闆是委任人的相對人,律師接受老闆免費招待(D)律師就受任事件,本應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在法庭上詆譭相對人是有必要的
70 甲律師承辦一件債務糾紛,開庭後對造當事人情緒激動地打電話到甲律師事務所,要求和甲碰面,當 面解釋案情。甲為了安撫對方情緒,且為了瞭解案情真象,在未告知己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就和對方當事人碰面會談。關於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除非得到己方當事人的同意,否則甲不得擅自與對方當事人商談,甲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B)因為是對方主動要求商談而不是甲主動,所以甲可以和對方直接對談,不一定要告知己方當事人(C)甲是為了安撫情緒才不得已而約商談時間,動機純正,並無不妥(D)甲如果可以藉由商談得到有利資料,則對己方有利,所以所為應無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