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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自動控制系統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材料原理、材料力學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熱力學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_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_職員—四級工程師:自來水工程#144698(50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技術士化驗類:高中(職)分析化學及水質檢驗操作須知#144692(50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技術士工程類: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144691(50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技術士操作類-乙(淨水、管線、水源)、技術士化驗類:高中(職)物理化學#144690(50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技術士裝修類-甲(新裝、修漏):高中(職)配管裝修#144689(50題)
115年 - 11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電機(工)機械#144686(50題)
115年 - 計程車執業登記測驗:臺南市地理環境_是非題 201-246(2026/09/09 更新)#144654(46題)
115年 - 計程車執業登記測驗:臺南市地理環境_是非題 151-200(2026/09/09 更新)#144653(50題)
115年 - 計程車執業登記測驗:臺南市地理環境_是非題 101-150(2026/09/09 更新)#144652(50題)
115年 - 計程車執業登記測驗:臺南市地理環境_是非題 51-100(2026/09/09 更新)#144651(50題)
最新試題
50.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各機關審核支出憑證時,下列何者非屬應簽名之人員?(A)業務事項之主管人員及經手人(B)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代簽人(C)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D)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49.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若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者,支出之經手人應開立何種文件取代?(A)支出機關分攤表(B)支出科目分攤表(C)支出證明單(D)分批(期)付款表
48.依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各機關會計人員審核會計報告,下列何者非屬應注意事項?(A)會計報告之編送期限,是否符合規定(B)各種財物之登記與管理是否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及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之數量是否與帳冊相符(C)各機關編製之日報及月報有無順序編號,其號數是否每年度重編一次(D)會計報告所列數字或文字之更正,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最新申論題
(四)在其他條件不變下,該專案淨現值恰為零之每年營業收入金額為多少(計算至整數,以下四捨五入)?(5 分)
(三)該專案之淨現值(NPV),並判斷是否應接受該投資案。(4 分)
(二)該專案每年之營運現金流量。(3 分)
最新課程
國中國文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簡介:
國中國文
藥師一階國考 生藥學考題 分章節國考歷屆試題
講師:
菜餅
簡介:
分章節的生藥練習題,藥學系準備藥師國考一階之試題。
藥師一階國考 藥物分析 分章節國考歷屆試題
講師:
菜餅
簡介:
分章節的藥物分析練習題,藥學系準備藥師國考一階之試題。
最新主題筆記
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立法目的與警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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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依考點系統整理22章,單元重點搭配對應試題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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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警察職權行使法總則
描述:
學習重點 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警察」採形式意義(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不是實質意義。 本法所稱...
行政調查與刑事程序之分界:警職法、刑事訴訟法與酒測
課程:
警察◆警察法規|依考點系統整理22章,單元重點搭配對應試題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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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警察職權行使法總則
描述:
學習重點 警察職權行使法屬於行政法,目的是防止危害、預防犯罪,不是刑事訴訟法的補充立法。 身分查證、...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條警察職權之法定類型
課程:
警察◆警察法規|依考點系統整理22章,單元重點搭配對應試題練習
章節:
第 7 章 警察職權行使法總則
描述:
學習重點 熟記《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條第2項的完整條文,能逐一辨認列舉的具體措施:查證身分、鑑識身分、...
最新討論
35.寫出程式執行結果。 (A)0 (B)1(C)2(D)4
36.寫出程式執行結果。 (A)0 (B)1(C)2(D)4
44 公司募集有價證券時向認股人交付之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主要內容若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下列 何者應負無過失責任?(A)公司、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B)發行人及其負責人(C)發行人及證券承銷商 (D)發行人
46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 1 條第 2 項規定,「強制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權益,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執行法院於裁量是否行使壽險契約終止權以執行解約金債權時,應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為公平合理之衡量,審慎為之(B)命債務人為一定意思表示之執行名義,有待於對待給付者,倘執行法院就債權人已為對待給付給予證明書時,即視為債務人已為意思表示,不應再為間接強制之執行,否則即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C)債權人執命債務人拆除越界建築物之確定判決聲請執行者,其執行名義之給付內容縱係為判決之法院審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後所為,執行法院仍可審查是否適宜執行,以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D)執行法院於決定是否撤銷拍賣並重新拍賣時,通常應權衡債權人所追求之利益與債務人所受附屬損害(如因低於市價之拍定而生之損失)之差距,尤應注意債務人有無受不可期待、無可歸責之損害,以免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47 債權人甲以其受讓乙公司之股份後,向乙公司請求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遭拒絕後,因而提起請求登記 股東名簿之訴,並獲勝訴判決確定,乃以該項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就上開聲請執行事件,應如何處理?(A)依確定判決,視為乙公司已辦理過戶登記,執行法院毋庸執行,並駁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B)法院強制將甲直接登記於乙公司之股東名簿(C)先定期命乙公司將甲登記於其股東名簿,如不履行,可處怠金(D)囑託主管機關將甲登記於乙公司之股東名簿
(1) 草酸鈉 \(\left(\mathrm{Na}_{2} \mathrm{C}_{2} \mathrm{O}_{4}\right)\) 的體積莫耳濃度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