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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大副:航行安全與氣象#142741(5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大副:航海與船舶操縱#142740(5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大副:船舶操作與人員管理#142739(50題)
115年 - 2026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試題:華語口語與表達#142737(14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大副:貨物作業#142736(5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大副:航行安全與氣象#142735(5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二等船長:航海英文實作評估#142733(1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大副:航海與船舶操縱#142732(50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試題:國文#142731(28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試題:漢語語言學#142730(45題)
最新試題
50.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各機關審核支出憑證時,下列何者非屬應簽名之人員?(A)業務事項之主管人員及經手人(B)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代簽人(C)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D)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49.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若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者,支出之經手人應開立何種文件取代?(A)支出機關分攤表(B)支出科目分攤表(C)支出證明單(D)分批(期)付款表
48.依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各機關會計人員審核會計報告,下列何者非屬應注意事項?(A)會計報告之編送期限,是否符合規定(B)各種財物之登記與管理是否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及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之數量是否與帳冊相符(C)各機關編製之日報及月報有無順序編號,其號數是否每年度重編一次(D)會計報告所列數字或文字之更正,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最新申論題
(四)在其他條件不變下,該專案淨現值恰為零之每年營業收入金額為多少(計算至整數,以下四捨五入)?(5 分)
(三)該專案之淨現值(NPV),並判斷是否應接受該投資案。(4 分)
(二)該專案每年之營運現金流量。(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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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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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物範圍
高一上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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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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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高一上數學線上課程
國文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教甄國文
最新主題筆記
第38條
課程:
【警鴿】2025警察法規(中):社維法、警械條例
章節: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二編 處罰程序 第一章 管轄 §33~§38
描述:
第38條(與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相牽連之管轄) ﹝1﹞違反本法之行為,涉嫌違反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
第37條
課程:
【警鴿】2025警察法規(中):社維法、警械條例
章節: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二編 處罰程序 第一章 管轄 §33~§38
描述:
第37條(簡易庭及普通庭之組織) ﹝1﹞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簡易庭(以下簡稱簡易庭),以法官一人獨任行之。﹝...
第36條
課程:
【警鴿】2025警察法規(中):社維法、警械條例
章節: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二編 處罰程序 第一章 管轄 §33~§38
描述:
第36條(簡易庭及普通庭之設置) ﹝1﹞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為處理違反本法案件,視警察轄區及實際需要,分設簡...
最新討論
28.寫出程式執行結果。 (A)0 (B)1(C)2(D)3
29.寫出程式執行結果。 (A)0 (B)1(C)2(D)4
30.寫出程式執行結果。 (A)0 (B)1(C)2(D)4
46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 1 條第 2 項規定,「強制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權益,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執行法院於裁量是否行使壽險契約終止權以執行解約金債權時,應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為公平合理之衡量,審慎為之(B)命債務人為一定意思表示之執行名義,有待於對待給付者,倘執行法院就債權人已為對待給付給予證明書時,即視為債務人已為意思表示,不應再為間接強制之執行,否則即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C)債權人執命債務人拆除越界建築物之確定判決聲請執行者,其執行名義之給付內容縱係為判決之法院審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後所為,執行法院仍可審查是否適宜執行,以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D)執行法院於決定是否撤銷拍賣並重新拍賣時,通常應權衡債權人所追求之利益與債務人所受附屬損害(如因低於市價之拍定而生之損失)之差距,尤應注意債務人有無受不可期待、無可歸責之損害,以免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47 債權人甲以其受讓乙公司之股份後,向乙公司請求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遭拒絕後,因而提起請求登記 股東名簿之訴,並獲勝訴判決確定,乃以該項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就上開聲請執行事件,應如何處理?(A)依確定判決,視為乙公司已辦理過戶登記,執行法院毋庸執行,並駁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B)法院強制將甲直接登記於乙公司之股東名簿(C)先定期命乙公司將甲登記於其股東名簿,如不履行,可處怠金(D)囑託主管機關將甲登記於乙公司之股東名簿
49 關於不動產之查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辦理保存登記之不動產,無從為查封登記,不得查封之(B)執行債務人有多數不動產,執行債權人選擇查封其一者,如其價格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縱不合比例,亦得為之(C)經查封之不動產,由執行債務人以外之人保管者,執行債務人仍得為管理或使用(D)經查封之不動產,第三人違背查封效力,就查封物取得所有權登記者,執行法院得不待塗銷其登記,即續行拍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