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特殊教育理論與實務
(1)轉銜(transition)
(2)行為教育方案(behavioral educational program, BEP)
(3)轉介前的介入(pre-referral intervention)
(4)行為前事事件(antecedent events)
二、申論題:(每題20分,共80分) (1)2009年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特殊教育法第三條,將身心障礙分為十二類,其中原有「嚴重情緒障礙」於新法中修正為「情緒行為障礙」。試就定義、鑑定與教學服務等,加以比較與評析此類別名稱轉變後的優缺點。
(2)一位教師的哲學觀(及對教育的看法)與態度,常影響及決定他對學生的教學方法與方式。試比較與分析普通教師與特教教師對特殊學生的哲學觀、哲學態度以及教學決定之異同處。
(3)試說明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有的功能,及目前在落實上待改進之處。
(4)融合教育下,大多數特殊教育學生均使用普通教育課程。試從課程調整的觀點,說明如何進行普通教育課程的調整以達課程融合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