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國營事業◆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一)如契約有特別註明禁用陸製品,甲公司於 115 年 8 月 10 日解約,是否有理由?
(二)如雙方循合意解除契約,甲公司是否仍得主張損害賠償?
(三)甲公司法務部門應如何為先、備位聲明最有利?
(一)法院書狀參考範例之繼承系統表,其係依據民法何規定設計順位?(3 分)
(二)依法乙、A、丁及戊最終各可獲得或保留多少財產?(8 分)
(三)如乙於甲離世後決定拋棄繼承財產,是否影響 A 之特留分計算?(4 分)
(一)因甲公司欠繳租金,A 公司得就大樓內之機櫃設備主張民法何種權利?
(二)如乙業者尚未將設備交付甲公司,A 公司是否得主張權益,試就民法第 928 條修法前後說明。
(三)如 A 公司疏未注意租金與違約金時效,已逾 15 年,是否均得取償?
(四) A 公司發現該區大樓租金翻倍漲,向法院聲請調漲租金,是否有理由?
(一)如已補繳裁判費,甲以時效抗辯拒絕賠償,是否有理由?(5 分)
(二)移送民事庭後,民事庭法院應行何程序?(5 分)
(三)如移送民事庭後,法官仍疏未注意該案屬不合法之附民移送,漏未命補繳裁判費,於準備程序中達成爭點簡化協議,言詞辯論終結前始發現,法院應如何處理?(10 分)
(一)甲經法院宣告破產後,原進行中之訴訟 A,其程序將如何?
(二)如丙未聲明承受,法院未查而逕為訴訟 A 之判決,確定後乙得否救濟?
(三)甲經法院宣告破產後,抗告中的聲請 B 是否停止執行?
(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就該支付命令之聲請,應如何處理?
(二)若丙為實際債權人,乙公司未異議,丙可否代位乙公司聲明異議?
(三)若甲公司僅為分公司,甲公司一、二審敗訴判決後總公司不服,擬以總公司名義提起三審上訴,其上訴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