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火災保險人,對於由火災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負賠償之責。下列關於火災保險的規定,何者錯誤?
(A)火災保險人應於承保前,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不得超額承保
(B)被保險人因救護保險標的物,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者,視同所保危險所生之損失
(C)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契約,係由要保人一方之詐欺而訂立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D)火災保險之全部損失,係指保險標的全部滅失或毀損,達於不能修復或修復費用超過保險金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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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24), C(66), D(168), E(0) #311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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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229
第 74 條第七十三條所稱全部損失,係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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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6064

在火災保險中,全部損失(total loss) 的正確定義是:

  • 保險標的物全部滅失,或

  • 毀損達於不能修復,或

  • 修復費用超過保險標的物的價值(不是「保險金額」)

選項 (D) 錯誤地寫成「修復費用超過保險金額」,正確應該是「超過保險標的物的價值」。這兩個概念不同:保險金額是契約約定的投保金額,可能低於或高於實際價值;而全部損失的判斷基準是標的物的實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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