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甲欲贈與乙一部單眼相機,甲與乙間因此訂立贈與契約,且於贈與契約中同時約定,乙應參加近期學 校所舉辦之攝影比賽。有關本案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在乙未參加比賽前,甲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贈與之履行
(B)縱使該相機有瑕疵,甲均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C)若該相機之所有權業已移轉於乙,甲得請求乙應參加攝影比賽
(D)若該相機之所有權業已移轉於乙,甲即不得撤銷贈與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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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2), C(16), D(2), E(0) #3993035
統計: A(4), B(2), C(16), D(2), E(0) #3993035
詳解 (共 4 筆)
#7467974
民法第412條第一項: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C選項正確。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C選項正確。
民法第144條第一項: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屬於雙務契約不是無償契約)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屬於雙務契約不是無償契約)
A選項錯誤。
民法第414條:
附有負擔之贈與,其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於受贈人負擔之限度內,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B選項錯誤。
附有負擔之贈與,其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於受贈人負擔之限度內,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B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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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選項,依據民法第412條規定,甲仍得因為受贈人不履行負擔時,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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