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僱用勞工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由相關單位或人員向主管機關通報,下列規定何者為非?(A)全部或主要之營業部分停工(B)決議併購(C)最近一年曾發生重大勞資爭議(D)積欠勞工保險保險費、工資墊償基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或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二個月,且金額分別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