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何者屬於一般處分?
(A)警察機關對違法集會作成解散處分
(B)警察機關攔停疑似酒駕之駕駛人
(C)環境部發布空氣品質惡化之警告
(D)公物特別利用之許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2), B(11), C(7), D(62), E(0) #3944777

詳解 (共 3 筆)

#7478692

(A) 正確|對人的一般處分
依《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處分相對人雖非特定,但依當時情況可得確定(即現場參與集會的群眾),屬於「對人的一般處分」。
​(B) 錯誤|事實行為或即時強制
警察攔停特定車輛或駕駛人,對象為「特定人」,且性質上多屬於現場施以管制之「即時強制」或「事實行為」,非一般處分。
​(C) 錯誤|事實行為(資訊提供/警訊)
發布空氣品質警告屬於行政上的觀念通知或資訊發布,不直接對外產生法律效果,屬於「事實行為」。
​(D) 錯誤|個別行政處分
「特別利用」係指特定人申請對公物進行超越一般範圍的使用,主管機關給予的許可係針對「特定申請人」作成,屬於一般的個別行政處分(而非對物或對人之一般處分)。

5
0
#7466740
  1.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2.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ㅤㅤ
公物特別利用之許可,應屬於行政程序法92條1項,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ㅤㅤ
2
0
#7539397

(A) 警察機關對違法集會作成解散處分 ⭕ 對人的一般處分 雖然警察不是針對特定的某個人,但解散命令的對象是現場參與集會的所有群眾,在當下時空環境下是「可得確定」的,且對外直接發生要求解散的法律效果。

(B) 警察機關攔停疑似酒駕之駕駛人 ❌ 事實行為 / 即時強制 攔停是為了進行酒測調查,屬於行政調查的事實行為或危害防止的即時強制,本身不具備直接設定權利義務的行政法效性。
(C) 環境部發布空氣品質惡化之警告 ❌ 觀念通知 / 行政指導 發布警告只是將環境資訊告知社會大眾,屬於觀念通知,目的在於提醒與勸導,並未對人民直接產生強制性的法律效果。
(D) 公物特別利用之許可 ❌ 個別行政處分 公物的「一般使用」(如所有人皆可通行馬路)才是一般處分;但「特別利用之許可」(如特定人申請借用廣場、擺設特定攤位)是針對特定特定人核發的特許,屬於一般的個別行政處分。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590552
未解鎖
★★★這個AI有餵過法規條文★★★ 答案...
(共 34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