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公開發行公司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哪些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 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A)發行人 (B)發行人之負責人 (C)發行人之職員曾在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上簽名或蓋章者 (D)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