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義務人經管收後,行政執行分署應以書面通知管收所停止管 收之情形?
(A)義務人因管收而一家生計有難以維持之虞者
(B)義務人懷胎 5 月以上者
(C)義務人現罹疾病,恐因管收而不能治療者
(D)義務人就義務之履行已提供確實之擔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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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25), C(16), D(115), E(0) #3928170

詳解 (共 3 筆)

#7417621
1. 關於「停止管收」之情形 根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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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5242
本題答案是 (D)。考的是《行政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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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8762
正確答案是 (D) 義務人就義務之履行已提供確實之擔保者。
解析
這題考的是《行政執行法》中,義務人被關進管收所之後,兩種不同的離開原因:「停止管收」與「釋放」的文字陷阱。 [1]
根據《行政執行法》第21條規定,屬於人道顧慮的事由,法律使用的字眼叫做「停止管收」:
  • (A) 正確: 因管收而其一家生計有難以維持之虞者。
  • (B) 正確: 懷胎 5 月以上或生產後 2 月未滿者。
  • (C) 正確: 現罹疾病,恐因管收而不能治療者。 [1]
而選項 (D)「義務人就義務之履行已提供確實之擔保者」,則是規定在《行政執行法》第22條第4款。因為義務人已經給了保證或把錢還清了,管收的目的已經達成,這時候行政執行分署應該要通知管收所「釋放」被管收人,而不是「停止管收」。 [1, 2]

小朋友方式解釋 ?
我們繼續請出學校的「賴皮大富翁」小朋友!
這次大富翁小朋友因為有錢故意不繳學費,還想轉學逃跑,被管秩序的主任抓到。主任請地方法院的法官同意後,把他關進了學校的「小黑屋」(這在法律上叫做管收,目的是要把他關到願意拿錢出來為止)。 [1, 2]
大富翁小朋友被關進小黑屋後,如果要出來,在法律上有兩種不同的「請假或放人」名義:
第一種叫「請假暫時離開」(停止管收):這是因為人道、同情心的關係,雖然他還沒付錢,但不得不先放他出來: [1]
  • (A) 沒人賺錢養家: 如果他是家裡唯一賺錢的人,被關起來全家就會餓死。主任基於同情,會讓他先出來賺錢(一家生計難以維持)。
  • (B) 肚子有小寶寶: 如果他是個孕婦,肚子裡有 5 個月大的小寶寶,小黑屋環境不好,為了小寶寶安全必須先讓她出來。
  • (C) 生了重病: 如果他在裡面突然發高燒或生重病,小黑屋裡沒辦法看醫生(恐因管收不能治療),主任也要趕快讓他出來去看醫生。 [1, 2]
為什麼答案是 (D) 呢?
  • (D) 他請爸爸媽媽拿出一大筆押金(提供確實擔保):
    這時候,他已經完成了主任的要求,把錢或者「足夠的擔保品」交給學校了!既然事情都已經解決了,他就不再是「因為人道原因而請假」,而是「大搖大擺、合法地重獲自由」。這時候主任發出的公文不叫停止管收,而是叫「釋放」(正式開門放人)! [1, 2]
所以,(D) 屬於「事情解決了要釋放」,而不是因為「可憐生病而停止管收」,它分類分錯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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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理解得完全正確!在行政法律的世界裡,「管收」其實就是把不乖乖繳錢的耍賴大富翁,合法地「關進小黑屋(也就是管收所,類似監獄的地方)」!
不過,這個「關進小黑屋」跟一般小偷或強盜被關進監獄,有兩個很不一樣的好玩規則喔:
1. 它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逼你吐出錢來」
  • 一般監獄: 壞人做錯事(像偷東西),法官處罰他關 3 個月,他就必須在裡面乖乖坐牢坐滿 3 個月才能出來。
  • 管收小黑屋: 它是為了「逼有錢人交出錢來」。所以只要被關進去的小朋友,在裡面突然想通了,哭著打電話給爸爸媽媽說:「快幫我把欠的學費繳清!」只要學校一收到錢(或是拿到可靠的擔保),主任就會立刻開門放他出來(釋放),一秒鐘都不會多關他!
2. 小黑屋不能無限期關人(有時間限制)
法律規定,主任不能把人一輩子關在小黑屋裡。
  • 一次最多隻能關 3 個月。
  • 如果 3 個月到了他還是鐵了心不給錢,主任可以向法官申請「再延長一次」,但最多也只能再關 3 個月。
  • 也就是說,一個人因為賴帳被關在小黑屋裡,一輩子最多最多就是被關 6 個月。如果滿 6 個月他還是死不給錢,主任就必須開門讓他回家,不能再用這招關他了(這叫管收期限屆滿)。
所以,「管收」就是一個政府合法的「強力催債小黑屋」,專門用來對付那些明明有大把鈔票,卻故意不繳稅、不繳罰單的賴皮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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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828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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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 第 21 條 義務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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