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保險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於保險商品銷售前,簽署保險商品時,應確實檢視其所負責事項的哪些要求?
(A) 正確性、合理性及適法性
(B) 合理性、適法性及規則性
(C) 適法性、規則性及正確性
(D) 規則性、正確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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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4), B(39), C(31), D(10), E(0) #3222371
統計: A(594), B(39), C(31), D(10), E(0) #3222371
詳解 (共 2 筆)
#7429455
根據台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規定,保險公司的合格簽署人員(如精算、法務、核保、理賠等專業人員)在保險商品上市前進行簽署,核心目的在於控管風險並確保消費者權益。
我們可以從這三個核心要求的背後邏輯來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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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法性(Legality): 確保商品條款、銷售文件完全符合保險法及主管機關(金管會)的現行法規,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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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Rationality): 檢視商品的費率計算、準備金提存、理賠條件等是否符合精算原理與市場常理,確保公司財務穩健與對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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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性(Accuracy): 確認所有文件數據、條款文字、圖表說明沒有錯漏,避免日後產生理賠爭議,這是執行層面的精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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