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不服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當事人於裁定送達後 10 日之不變期間內, 具狀聲明異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故第三審法院就該聲明異議, 無庸處理
(B)對於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具狀聲明異議,應依抗告程序處理
(C)對於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具狀聲明異議,應依再為抗告程序處理
(D)對於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具狀聲明異議,應依聲請再審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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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在考:? 第三審裁定的救濟方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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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當事人於裁定送達後 10 日之不變期間內, 具狀聲明異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故第三審法院就該聲明異議, 無庸處理
雖然第三審裁定很權威,但如果當事人提出異議,法院還是要依法處理(看是要轉成再審,還是裁定駁回),不能當作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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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對於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具狀聲明異議,應依抗告程序處理
(C)對於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具狀聲明異議,應依再為抗告程序處理
「抗告」是指對「尚未確定」的初審或二審裁定不服,往上級法院告。但現在已經是第三審(最高法院)了,已經沒有更高級的法院可以讓你去「抗告」或「再為抗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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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對於第三審法院所為之裁定,具狀聲明異議,應依聲請再審程序處理
民訴507
裁定已經確定,而有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百九十七條之情形者,得準用本編之規定,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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