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張爺爺(非美國籍身分)過去考慮孫子在美國念書,在學區附近置產,讓孫子求學期間安心讀書,如今孫子學成歸國,放置在美國當地不動產租給其他人使用,收取租金,對張爺爺而 言其租金收入所對應的稅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15%
(B)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20%
(C)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30%
(D)美國租金收入已繳稅無須申報海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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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8), C(40), D(5), E(0) #3709766
統計: A(2), B(8), C(40), D(5), E(0) #3709766
詳解 (共 3 筆)
#731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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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爺爺(非美國籍身分)過去考慮孫子在美國念書,在學區附近置產,讓孫子求學期間安心 讀書,如今孫子學成歸國,放置在美國當地不動產租給其他人使用,收取租金,對張爺爺而 言其租金收入所對應的稅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15%
(B)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20%
(C) 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30%
(D)美國租金收入已繳稅無須申報海外所得
(B)
(C) 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30%
(D)
按照美國現行的稅務體系,非居民的應納稅收入一般分為兩類:
1) 與美國貿易或業務無關的投資收益--通常按30%的固定稅率或較低的稅收協定稅率徵收預提所得稅。
2) 與美國貿易或業務有關的收入,包括就業收入--減去扣除額後,按照適用於美國公民和居民的常規分級所得稅率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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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3470
正確選項 (C) 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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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爺屬於美國稅法上的非居民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 NRA)。根據美國國稅局(IRS)規定,非居民外國人在美國境內賺取的被動收入,如利息、股息、特許權使用費及租金收入,皆屬於 FDAP 所得(固定、可確定、年度或定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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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特別提出其他稅務主張(如將其視為與美國貿易或業務切實相關的 ECI 收入)的前提下,給付人必須在發放租金時,按毛收入(Gross Income)就源扣繳 30% 的統一稅率,且不能扣除折舊、維修或地稅等成本費用。因此此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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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3475
錯誤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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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15%15% 不是美國非居民外國人租金收入的預扣稅率。此稅率通常見於外國人處分美國不動產時,依據《外國投資房地產稅法案》(FIRPTA)所規定的資產交易總價預扣稅率,而非日常的租金收入預扣率
。
❌ (B) 租金收入應繳美國稅 20%美國稅法中並無針對非居民外國人不動產租金收入課徵 20% 預扣稅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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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美國租金收入已繳稅無須申報海外所得這不符合台灣的稅法規定。張爺爺如果身為台灣的稅務居民,其中華民國境外的所得(包含美國的租金收入)在單一申報戶全年合計超過 100 萬新台幣時,必須全數納入所得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進行海外所得申報。雖然在美國當地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拿來扣抵台灣的應納稅額(以避免重複課稅),但「申報」的義務依然存在,不能因為在美國繳過稅就直接免除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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