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關於保險契約請求權消滅時效,請問依據我國保險相關法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消滅時效期限之起算,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算
(B)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危險之說明,有隱匿、遺漏或不實者,自要保人知情之日起算
(C)危險發生後,自利害關係人知情之日起算
(D)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其知情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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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3), B(37), C(35), D(47), E(0) #3251152
統計: A(143), B(37), C(35), D(47), E(0) #3251152
詳解 (共 3 筆)
#7395574
- (a) 正確:根據我國中華民國保險法第65條前段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 ❌ (b) 錯誤:依據同條第一款規定,應自保險人知情之日起算,而非要保人。
- ❌ (c) 錯誤:依據同條第二款規定,必須是利害關係人能證明其非因疏忽而不知情者,才自其知情之日起算。選項簡化了「非因疏忽」的法定必要條件。
- ❌ (d) 錯誤:依據同條第三款規定,應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受請求之日起算,而非知情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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