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辦理公務人員國家考試時,應該遵守的法律要求為何?
(A)根據性別分別錄取相當人數,以達成性別平權
(B)要經常辦理各種特種考試,以因應一般性機關的用人需要
(C)免收報名費,確保任何人都有應考試的機會
(D)公開競爭方式行之
統計: A(11), B(40), C(9), D(542), E(0) #3866001
詳解 (共 2 筆)
答案是 D:公開競爭方式行之。
這題考的是我國公務人員考試制度的基本法律原則,核心就是:
「公開競爭考試」
一、為什麼D正確?⭐
我國憲法第18條規定: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而《公務人員考試法》也以:
公開競爭
作為公務人員考試的重要原則。
也就是說,只要符合資格的人民:
原則上都有平等參加國家考試、依考試成績競爭錄取的機會。
因此D:
「公開競爭方式行之」
正確。
二、A為什麼錯?
A:
「根據性別分別錄取相當人數,以達成性別平權」
❌ 錯誤。
我國國家考試的基本原則是:
公平競爭、依考試成績錄取
不是按照男女比例:
「男生錄取幾人、女生錄取幾人」
來分配名額。
⚠️ 性別平等 ≠ 性別比例保障
國家考試當然不得有性別歧視,但這不代表:
一定要男女各錄取固定比例。
所以A錯。
三、B為什麼錯?
B:
「要經常辦理各種特種考試,以因應一般性機關的用人需要」
❌ 錯。
我國公務人員考試的基本精神是:
普通考試、特種考試並行
但是:
一般情況
以:
普通考試
為原則。
特種考試
是因應:
-
特殊性質機關
-
特殊職務
-
特殊地區
-
特殊人力需求
等特殊需要而設。
因此不是:
「經常辦理特種考試」
更不是用特種考試取代一般公開競爭考試。
四、C為什麼錯?
C:
「免收報名費,確保任何人都有應考試的機會」
❌ 錯。
「人民有應考試之權」的意思是:
法律上應保障人民公平參加國家考試的機會。
並不等於:
國家考試一定不得收取報名費。
所以:
應考試權 ≠ 免費考試權
這是本題很重要的陷阱。
五、四個選項快速判斷
| 選項 | 判斷 | 關鍵 |
|---|---|---|
| A | ❌ | 不採固定男女錄取比例 |
| B | ❌ | 特種考試是特殊需求,不是越多越好 |
| C | ❌ | 應考試權不等於免報名費 |
| D | ✅ | 公開競爭考試 |
六、這題要連到憲法「應考試權」
國考很喜歡把:
憲法第18條
拿出來考。
憲法第18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這裡包含兩個重要權利:
① 應考試權
人民有:
參加國家考試的權利
② 服公職權
人民於符合資格、依法考試或其他合法任用程序後:
有擔任公職的機會。
七、為什麼「公開競爭」很重要?
因為我國文官制度具有:
功績制(Merit System)
核心精神就是:
不以血統、財富、關係、政治背景決定任用,而以公開、公平的考試與能力競爭選拔人才。
所以可以把這題和文官制度一起記:
公開競爭 → 功績制 → 考試用人 → 文官中立
八、考試制度常考的「公開競爭」
「公開」
代表:
讓符合資格的人都能知道並參加。
「競爭」
代表:
透過考試成績相互競爭,擇優錄取。
所以: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就是國家考試的重要精神。
? 國考秒殺口訣
看到:
國家考試的法律要求
優先想到:
「公開競爭」
看到:
「男女固定比例」
→ ❌
看到:
「一定免費」
→ ❌
看到:
「特種考試越多越好」
→ ❌
看到:
「公開競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