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以下有關於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中,針對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之解釋的敘述,何者為誤?
(A)該條文第3項有關非定期性獵捕活動所定之申請期限與程序規定部分,其中就突發性未可事先預期者,欠缺合理彈性,對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所為限制已屬過度,於此範圍內,有違憲法比例原則
(B)該條文第4項第4款規定,前項申請書應載明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之部分,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C)有關於非定期性獵捕活動所定之申請期限與程序,以及申請書應載明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等規定,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適用
(D)有關機關應至遲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3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儘速檢討修正,就上開規範不足之部分,訂定符合憲法比例原則之規範
統計: A(110), B(255), C(223), D(336), E(0) #2770712
詳解 (共 5 筆)
這個不是考釋字
這是考憲法訴訟法52條
法律違憲最久2年
命令則是1年
案 D。而且這題很容易把「釋字803」和「憲法訴訟法第52條」的失效期間混在一起。
一、正確答案:D ❌
關鍵在於:釋字第803號解釋本身並沒有宣告這些命令規定「3年後」失效,也不是要求3年內修法。
二、各選項解析
(A) 正確。
釋字第803號指出,《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關於非定期性獵捕活動之申請期限及程序:
就突發性、未可事先預期之狩獵活動,欠缺合理彈性,對原住民狩獵文化權利之限制已屬過度。
因此,在此範圍內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B) 正確。
第4條第4項第4款要求申請書載明:
「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
釋字803認為,要求原住民事前具體列明種類、數量,對於狩獵活動之實際情形造成過度限制,因此違反比例原則。
這也是本題的重要考點。
(C) 正確。
釋字803對上述兩部分規定採取的是自解釋公布日起不再適用的效果:
- 非定期性獵捕活動之申請期限與程序;
- 申請書應記載獵捕動物種類、數量。
因此不是「繼續有效到修法完成」,而是自解釋公布日起,在違憲範圍內即不再適用。
(D) 錯誤。
錯在「3年內」。
釋字803並非要求主管機關「自解釋公布日起3年內」修法。
這裡要特別注意:
「法律失效最長2年、命令失效最長1年」是《憲法訴訟法》第52條的制度規定,並不是本題釋字803本身所宣告的3年修法期限。
而且本題涉及的是行政命令(管理辦法),不是法律,因此若考憲法訴訟法第52條,要特別記住:
| 違憲法規範 | 失效期間 |
|---|---|
| 法律 | 自判決宣示日起,最長 2年 |
| 命令 | 自判決宣示日起,最長 1年 |
所以選項D寫「3年」,明顯錯誤。
三、考試最重要記憶
釋字803=原住民狩獵文化權
記成:
「突發狩獵要彈性、種類數量不能過度限制」
兩個違憲重點:
① 非定期性狩獵的申請期限、程序 → 突發情形欠缺彈性 → 違比例
② 申請書載明獵捕種類、數量 → 過度限制 → 違比例
另外,若題目問「違憲命令的失效期限」,才想到:
憲法訴訟法第52條:命令最長1年;法律最長2年。
因此本題: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