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何者為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從新原則」之情形?
(A)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 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
(B)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C)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
(D)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
統計: A(153), B(16), C(4), D(74), E(0) #4026324
詳解 (共 7 筆)
中央法規標準法
本題在考:
中央法規標準法之從新原則及法規適用規則。
✅ (A)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 本條原則上於人民聲請許可案件處理程序終結前法規發生變更時,適用新法規,屬從新原則;但符合但書要件時,例外適用較有利的舊法規。
❌ (B)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6條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 本條規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普通法修正後,特別法仍優先適用,屬特別法優先原則。
❌ (C) 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9條
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
法規停止或恢復適用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廢止或制定之規定。
◈ 本條規範國家遭遇非常事故時法規停止及恢復適用的制度,與新舊法規適用的從新原則不同。
❌ (D) 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7條
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
◈ 本條處理所適用或準用的其他法規修正後,應隨同適用修正後規定的情形,屬適用或準用法規修正後的處理規則;題目所稱從新原則則是第18條人民聲請許可案件在程序終結前法規變更時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