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車輛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 量、總聯結重量逾百分之多少而無法當場卸貨分裝者,經舉發後,未依責令 改正繼續行駛者,得連續舉發:(A)5%(B)10%(C)20%(D)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