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乙締結買賣甲所有之 A 不動產的契約。甲依約先將 A 交付予乙、乙亦同時支付部分價款,但在 辦妥移轉 A 之所有權登記、乙亦尚未支付餘款的情形下,A 因地震而滅失。如甲、乙間未有特別約定,有 關雙方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免除其支付餘款之義務
(B)乙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甲返還其已支付之價款
(C)甲得免除其移轉 A 所有權登記之義務
(D)乙得解除與甲之買賣契約,請求甲返還其已支付之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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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66), C(510), D(289), E(0) #315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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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66
房屋交付已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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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533

民法226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能者,應按其比例減少對待給付。
前項情形,已為全部或一部之對待給付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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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65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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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關於《民法》中「危險負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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