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依《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對於「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校的高關懷學生,原就讀學校應於何時召開評估會議? (A) 學生離校當日 (B) 離校後十五日內 (C) 確定學生下一所學校後 (D) 離校後一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