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在安排家族傳承告一階段後,開始思考社會公益,規劃成立公益信託, 設有諮詢委員會,其中諮詢委員共有 6 人,想在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公 益信託實務準則生效後,依照該準則設立公益信託,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想安排 1 名諮詢委員與該公益信託之委託人間及該公益信託監察人間,具有配偶或三親 等內親屬關係
(B)受託人應依公益信託本旨就信託財產為管理與運用,諮詢委員會對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 不具有同意與否或審核之決定權
(C)受託人應依公益信託本旨就信託財產為管理與運用,公益信託監察人對信託財產之管理 處分不具有同意與否或審核之決定權
(D)該公益信託委託人之配偶可以擔任公益信託之信託監察人,需要注意的是該配偶不得為 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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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 B(12), C(44), D(112), E(0) #3334726

詳解 (共 4 筆)

#6894837

(D)公益信託監察人與委托人之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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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480

答案是 (D)。

解析如下:

  • 根據「公益信託實務準則」的規範,受託人負責依信託宗旨管理運用財產,且諮詢委員會及監察人僅具備輔導、監督或檢查的職能,並無直接對管理處分行使同意或審核的決定權,故 (B) 與 (C) 皆正確。
  • 至於 (A) 的敘述,若僅安排一名諮詢委員與委託人或監察人有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關係,在多數情況下並非完全禁止,但仍需避免產生重大利益衝突,因此該敘述並無明顯錯誤。
  • 相對地,(D) 主張「委託人之配偶可擔任信託監察人」,此舉違反了監察人必須保持獨立性、避免與委託人有密切關係的基本原則,因此該敘述錯誤。

因此,選項 (D) 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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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0919

(D) 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考點眼?):
依據《會員辦理公益信託實務準則》第 6 條規定,為確保監察職能的客觀與獨立性,公益信託監察人與委託人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因此,王董事長的配偶是絕對不可以擔任該公益信託監察人的,選項宣稱可以擔任實屬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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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0923

 

  1. 公益信託監察人:一定要獨立,親屬一網打盡完全排除(配偶、三親等內皆不行)。

  2. 公益信託諮詢委員:可以有親屬,但不得超過總人數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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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5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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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公會會員辦理公益信託實務準則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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