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應課徵綜合所得稅?①因繼承而取得之財產 ②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 ③個人出售民國 100 年購買之土地,其土地交易所得 ④個人於網路上拍賣二手衣(非經常性)之收入 ⑤出售未發行股票之股權憑證所獲所得
(A)①③⑤
(B)③④
(C)①②
(D)②⑤
統計: A(7), B(10), C(3), D(95), E(0) #3960576
詳解 (共 3 筆)
? 各選項詳細解析:
* ① 因繼承而取得之財產
* 不計入(免納所得稅)。依據《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7 款規定,因繼承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其性質上屬於遺產稅的課徵範圍,而非綜合所得稅)。
* ② 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
* 應課徵綜合所得稅。依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0 類規定,凡屬其他所得(如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除依法免稅者外,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 ③ 個人出售民國 100 年購買之土地,其土地交易所得
* 免稅(停止課徵所得稅)。依據《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1 規定,自中華民國 75 年 1 月 1 日起,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土地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不課徵綜所稅)。
* ④ 個人於網路上拍賣二手衣(非經常性)之收入
* 不課徵綜所稅。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買賣之營業行為才需課徵營業稅與所得稅;若是個人偶發性出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物品(非經常性營利活動),非屬所得稅法規範之營利所得或其他所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亦不課徵綜合所得稅。
* ⑤ 出售未發行股票之股權憑證所獲所得
* 應課徵綜合所得稅。依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7 類規定,財產交易所得包含「財產及權利因交易而取得之盈餘」,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或憑證)交易所得,不適用證券交易所得停徵之規定(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1 僅限「股票」或公司債等有價證券),因此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計入綜合所得稅課徵。
因此,屬於應課徵綜合所得稅的項目為 ② 與 ⑤,故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