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關於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的敘述,下列何者最適當?
(A)性別不安應該先排除雙性人(intersex)診斷
(B)若欲診斷兒童有性別不安,個案須強烈渴望成為異性,或堅持他或她就是異性(或有別於被指定性別的其他 性別)
(C)若為成年人之後才展現之性別與指定性別(birth-assigned gender)之間顯著不一致,期間雖未達 6 個 月,仍可被診斷性別不安
(D)美國精神醫學會建議,改變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的心理治療愈早施行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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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0), B(84), C(50), D(27), E(0) #3817183

詳解 (共 3 筆)

#7331399
❌ (A) 錯 需先排除 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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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4091

這題最適合的答案是 (B)

以下針對各選項依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與美國精神醫學會(APA)的規範進行解析:

  • (A) 錯誤。在過去的 DSM-IV 中,的確需要排除雙性人(生理性別發育異常,DSD),但在 DSM-5 中已經更新,性別不安可以與雙性人(性別發育多元)的診斷並存,只要在診斷時加上「伴隨性別發育障礙(with a disorder of sex development)」的標註(specifier)即可。

  • (B) 正確。根據 DSM-5 關於「兒童性別不安」的診斷準則,除了持續至少 6 個月的不一致外,必須符合 8 項準則中的至少 6 項,且其中必須包含第 1 項:「強烈渴望成為其他性別,或堅持自己是其他性別(或有別於被指定性別的替代性別)」。

  • (C) 錯誤。DSM-5 規定,無論是兒童還是青少年及成人,其表現出的性別與被指定的性別之間顯著不一致的狀態,都必須持續至少 6 個月以上才能下此診斷。

  • (D) 錯誤。美國精神醫學會(APA)及各大醫學與心理學會皆強烈反對任何試圖改變個人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的「扭轉治療(Conversion Therapy)」。他們認為這類療法不僅無效,還會對個案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的傷害。目前醫學界建議的是「肯定性別的照護(Gender-affirming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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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372

A1 必要 ★:強烈渴望成為另一性別,或堅持自己是另一性別(或有別於被指定性別的其他性別)
A2:男孩強烈偏好穿著女性服裝,或女孩強烈偏好穿著男性典型服裝、反對穿著女性典型服裝
A3:強烈偏好在假裝遊戲或幻想中扮演異性角色
A4:強烈偏好異性典型的玩具、遊戲、活動
A5:強烈偏好異性的玩伴
A6:強烈拒絕自身性別典型的玩具、遊戲、活動(男孩抗拒粗野打鬧、女孩抗拒娃娃 / 化妝品)
A7:強烈厭惡自身性別之解剖特徵
A8:強烈渴望具備符合所經歷 / 表達性別之第一 / 第二性徵
B:症狀造成顯著痛苦或功能障礙
持續:≥ 6 個月


第一層:心理支持 / 社會轉銜(reversible)—— 改變姓名 / 代名詞 / 服裝 / 髮型 / 證件性別,適用所有年齡。
第二層:Puberty suppression / GnRH agonist(mostly reversible)—— Tanner 2 起可考慮使用(leuprolide、histrelin),暫停青春期變化、爭取時間評估 / 決策;停藥可恢復生理性別發育。
第三層:Gender-affirming hormone therapy(partially reversible)—— 通常從青少年中後期開始,男性化(masculinizing):testosterone(聲音變低不可逆 + 體毛 + 月經停止);女性化(feminizing):estradiol + anti-androgen(spironolactone / GnRH agonist;乳房發育 + 體脂分布變化)。
第四層:Surgery(irreversible)—— top surgery(乳房)、bottom surgery(外生殖器)、facial feminization / masculinization 等。多數國家要求 ≥ 18 歲(部分頂針手術 16 歲可考慮)+ 心理評估 + 同意書 + 多專業評估。
關鍵:個人化、跨專業團隊(精神科 + 內分泌 + 外科 + 心理 + 社工)、minimum delay;尊重患者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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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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