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甲參加乙旅行社北歐旅遊行程,乙於銷售行程資料記載「航班及飯店僅供參考,確定行程及住宿 交通以出團前之行前說明會為主」。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在「行前說明會」時發放更改行程內容之旅遊手冊,得認已取得甲之同意
(B)乙無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時,須取得甲同意,始得變更旅遊內容
(C)旅遊契約記載「4 星級 A 飯店或同級」,實際入住 3 星級 B 飯店,可認為乙之旅遊服務不具備 約定之價值或品質
(D)乙無正當理由而不提供約定星等之飯店住宿,甲除請求減少費用外,亦得另外請求損害賠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0), B(72), C(14), D(34), E(0) #3966256
統計: A(230), B(72), C(14), D(34), E(0) #3966256
詳解 (共 2 筆)
#7458568
(A) 錯誤原因:旅行社單方面在行前說明會發放更改行程的旅遊手冊,屬於單方意思通知或變更,不能逕自認定已經取得旅客甲的同意。
(B) 正確:依民法規定,旅遊營業人無不得已之事由(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不得隨意變更旅遊內容,若要變更須得旅客同意。
(C) 正確:契約約定 4 星級卻入住 3 星級,品質與價值未達約定標準,屬於瑕疵。
(D) 正確:未依約定星等提供住宿且無正當理由,旅客除請求減少費用外,也可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7
0
#7462432
- ❌ 未取得真正同意:根據民法第 514-5 條第 1 項規定,旅遊營業人非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不得變更旅遊內容。旅行社在出團前的「行前說明會」上片面發放更改行程的旅遊手冊,屬於旅行社單方面的意思表示,不能直接認定旅客已經默示同意變更行程。
ㅤㅤ
其他選項為什麼正確?
- ⭕ (B) 正確:民法第 514-5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如果沒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旅行社必須取得旅客同意才可以變更旅遊內容。
- ⭕ (C) 正確:契約約定「4 星級 A 飯店或同級」,代表飯店必須具備 4 星級的價值與品質。實際入住 3 星級飯店,明顯低於原約定品質,構成旅遊服務不具備約定之價值或品質(民法第 514-7 條)。
- ⭕ (D) 正確:若旅行社無正當理由卻未提供約定星等的飯店,屬於不完全給付。旅客除可依民法第 514-7 條請求減少費用外,若有其他損害,亦得依同條第 2 項及不履行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