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據國語文領綱,下列哪一項能力不是注音符號第一學習階段的主要教學目標?
(A) 正確認念、拼讀及書寫注音符號
(B) 運用注音符號表達想法,記錄訊息
(C) 利用注音讀物,學習閱讀,享受閱讀樂趣
(D) 能聽辨各種聲調的差異,正確且流利的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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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6), B(612), C(300), D(997), E(0) #3455883

詳解 (共 10 筆)

#6472041
(D)正確且流利的朗讀不是主要教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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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0203

第一學習階段(國小1–2年級)注音符號教學重點:

1️⃣ 認念、拼讀、書寫注音符號
2️⃣ 運用注音符號輔助識字與閱讀
3️⃣ 用注音記錄語言或表達想法

選項 判斷 原因
A 注音教學最基本目標:認、拼、寫
B 用注音記錄與表達
C 利用注音讀物輔助閱讀
D 朗讀流利度屬於閱讀表現,不是注音符號主要教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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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領綱第一階段目標的選項:

    • (A) 正確認念、拼讀及書寫注音符號:屬於基本認讀與書寫能力(如領綱中的「1-I-1 養成認念、拼讀注音符號的能力」、「1-I-4 養成書寫注音符號的能力」)。

    • (B) 運用注音符號表達想法,記錄訊息:屬於利用注音符號作為工具進行表達的應用能力(如「1-I-2 利用注音符號輔助記錄訊息」、「1-I-3 利用注音符號表達想法」)。

    • (C) 利用注音讀物,學習閱讀,享受閱讀樂趣:屬於利用注音輔助閱讀的階段性目標。

  • 為什麼 (D) 不是主要教學目標?

    • 選項 (D) 中提到的「能聽辨各種聲調的差異」雖然屬於第一階段的聆聽或注音能力,

    • 但是「正確且流利的朗讀」在領綱的規劃中,通常是屬於「第二學習階段」(國小三、四年級)

    • 以上對於課文或文本朗讀的進階要求(例如第二階段的學習表現「5-II-4 掌握語調的組織與節奏,嘗試流利朗讀」)。

    • 在第一學習階段,注音符號教學的核心定位是「輔助識字、閱讀與表達的工具」,而非要求學生達到成熟、流利的朗讀技巧。因此,(D) 選項的敘述超出了第一學習階段注音符號教學的主要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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