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依據特殊教育法規,關於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級的設置,下列何者正確?
(A)僅可設置巡迴輔導班和集中式特教班。
(B)巡迴輔導班依障礙類別分別設置為原則。
(C)巡迴輔導班每班幼兒人數上限為 30 人。
(D)集中式特教班每班幼兒人數下限為 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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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6), B(148), C(267), D(180), E(0) #367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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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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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5183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分散式資源班。
二、巡迴輔導班。
三、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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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8504
巡迴輔導班是一種特殊教育服務模式,當特殊需求學生分散且人數不多時,由巡迴輔導教師到各個學校,為學生提供個別化、小組或入班輔導服務。這種模式旨在協助身心障礙或特殊需求幼兒及學生能夠在普通班級中順利學習與融入,並與普通班老師、家長及相關人員合作,以提供最適合的教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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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7759
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及相關法規,學前特殊教育班級(幼兒園階段)設置以「就近入學」、「最少限制環境」為原則,包含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集中式特教班每班幼兒以不超過 8 人為原則,以提供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服務。 
學前特殊教育班級設置要點:
  • 安置與設班形式
    •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設立於幼兒園內,提供身心障礙幼兒密集且個別化的教學,每班以不超過 8 人為原則。
    • 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針對輕度或特殊需求幼兒,採取抽離、外加或巡迴形式提供輔導。
    • 特殊教育方案:若未設班,可向主管機關申請特教方案(如居家服務、機構巡迴等)。
  • 設班人數標準:通常幼兒園階段學生人數達 4 人至 5 人以上即可設置一班,具體標準由各縣市特殊教育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輔會)決定。
  • 師資與服務:設置特殊教育教師(幼教教師)及教保員,並落實融合教育,與普通班合作。
  • 設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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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8626
法規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03 日
學校及幼兒園設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者,其班級人數、教師及導師編制,規定如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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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88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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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特教班設置規定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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