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司法院釋字第666號解釋是以何種理由宣告違憲?
(A)性交易行為仍屬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立法者不得以善良風俗為由禁止
(B)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之差別待遇標準,與立法目的欠缺實質關聯,違反平等原則
(C)就迫於社會經濟弱勢而從事性交易之女性,處以拘留或罰鍰之行政罰,已逾越必要程度,違反比例 原則
(D)人民用以謀生的經濟活動,都受憲法職業自由的同等保障,系爭規定侵害性交易服務者的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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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446), C(176), D(44), E(0) #2995295

詳解 (共 6 筆)

#5606408
何種理由宣告違憲→O(B) 以主觀上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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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7696
釋字666
系爭規定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之差別待遇標準,與上述立法目的間顯然欠缺實質關聯,自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

題目為 釋字666是以何種理由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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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5253
釋字第666號解釋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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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9335
(B) 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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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3887
請問為何不能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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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3830

本題答案是 (B)。這題是司法院釋字第666號解釋的經典考點,核心不是比例原則,而是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一、法規依據

當時《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釋字第666號直接宣告:

「……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憲法法庭)

因此第一個判斷重點就是:

釋字666=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二、為什麼違反平等原則?

① 性交易是雙方共同完成

大法官指出,性交易是:

意圖得利之一方+支付對價之一方

共同完成的行為。

但是當時法律卻採取:

罰娼、不罰嫖

也就是:

  • 有「意圖得利」的一方 → 處罰

  • 支付對價的一方 → 不處罰

因此形成差別待遇。(憲法法庭)

② 「有無意圖得利」作為處罰標準,與立法目的欠缺實質關聯

釋字666認為,系爭規定的立法目的在於:

維護國民健康與善良風俗。

但性交易本質上是雙方共同完成,僅因一方「意圖得利」而處罰,而另一方支付對價卻完全不處罰,這種差別待遇與「維護國民健康、善良風俗」的立法目的之間,顯然欠缺實質關聯。(憲法法庭)

所以:

差別待遇 → 欠缺實質關聯 → 違反平等原則

這就是本題 B 的完整法理。

三、逐項解析

(A)❌ 錯誤

性交易行為仍屬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立法者不得以善良風俗為由禁止。

錯。

釋字666並沒有認為立法者絕對不能管制或處罰性交易

大法官明確表示:

性交易如何管制及應否處罰,原則上屬於立法裁量範圍。(憲法法庭)

而且國家為防止性交易活動侵害他人權益或其他重要公益,仍可以:

以法律或授權訂定法規命令,為合理、明確的管制或處罰。

因此 A 的「立法者不得以善良風俗為由禁止」說得太絕對。

(B)✅ 正確

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之差別待遇標準,與立法目的欠缺實質關聯,違反平等原則。

完全符合釋字666理由書。

這也是本題正確答案。

大法官的論證可以濃縮成:

性交易雙方本質上共同完成 → 卻只處罰意圖得利者 → 形成差別待遇 → 與維護國民健康、善良風俗欠缺實質關聯 → 違反憲法第7條。 (憲法法庭)

(C)❌ 錯誤

對經濟弱勢女性處以拘留或罰鍰,已逾越必要程度,違反比例原則。

這個選項抓到部分背景,但不是釋字666宣告違憲的主要理由

大法官確實注意到:

性交易圖利一方多為女性,且部分女性因社會經濟弱勢而從事性交易,受處罰後會使其困境更加不利。(憲法法庭)

但是最後宣告違憲的核心是:

「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之差別待遇標準……與立法目的間顯然欠缺實質關聯,自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

因此不能把本題的違憲理由答成「比例原則」。

(D)❌ 錯誤

人民用以謀生的經濟活動,都受憲法職業自由的同等保障,侵害性交易服務者的工作權。

錯在:

「都受……同等保障」

過度簡化。

憲法第15條雖保障人民的工作權及財產權,性交易相關活動也可能涉及工作權、性自主等問題;但釋字666最終宣告系爭規定違憲的理由是平等原則,而不是單純以工作權遭侵害作為違憲理由。(憲法法庭)

四、這號解釋最重要的考試整理

? 釋字666=「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

可以直接背:

性交易雙方共同完成 → 只罰意圖得利者、不罰支付對價者 → 差別待遇 → 欠缺實質關聯 → 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選項 判斷 關鍵
A 立法者仍得管制性交易
B 差別待遇欠缺實質關聯 → 平等原則
C 不是以比例原則作為主要違憲理由
D 不是以工作權為主要宣告違憲理由

? 答案:B

國考記憶點:

釋字666:不是「性交易不能管」,而是「不能只罰娼、不罰嫖」。

也就是說,大法官並非否定國家管制性交易的權限,而是要求管制手段不能形成沒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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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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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題|釋字第 666 號(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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