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關於保險利益功能作用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防止道德危險
(B)確認因果關係
(C)限制保險給付數額
(D)區分賭博與保險制度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7), B(766), C(228), D(149), E(0) #2670202

詳解 (共 4 筆)

#5080145
選B是因為,保險利益沒有辦法預知未來的走...
(共 9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4935981
保險類似法律 而因果則為宗教較不相關
(共 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7420161
(B) 確認因果關係
  • 功能錯置: 「確認因果關係」是屬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判斷損失是否由承保風險所引起的「因果關係認定」(例如主力近因原則),用來決定保險人應否負賠償責任。

  • 系統化定位: 保險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存在於「人」與「保險標的」之間的經濟或法律利害關係(如果標的平安,你就保有利益;標的受損,你就會遭受經濟損失)。它是在投保時和事故發生時,用來確認「這個人有沒有資格買這張保單」的適格性問題,與確認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無涉。

其他正確敘述的系統化功能分析

保險利益在法律與經濟學上,主要有三大核心功能,正好對應其他三個選項:

  • (A) 防止道德危險(預防故意致損):

    • 正確。 如果允許任何人都可以為不相干的房屋投保火險,或為陌生人投保人壽保險,將會誘發縱火或謀殺的犯罪意圖(道德危險)。保險利益要求投保人必須對標的有經濟利害關係,確保你「不希望事故發生」,從而抑制道德危險。

  • (C) 限制保險給付數額(損害填補極限):

    • 正確。 在財產保險(損失填補保險)中,保險利益的「經濟價值」就是理賠的最高上限。例如一棟房子價值 500 萬元(保險利益為 500 萬),即使投保 1,000 萬元,事故發生時最多也只能理賠 500 萬元。它限制了保險給付,落實「沒有損失就沒有理賠」的原則。

  • (D) 區分賭博與保險制度:

    • 正確。 賭博是「故意創造本不存在的風險」來博取利益,雙方對賭博標的沒有保險利益;而保險是「承擔本就存在的客觀風險」來轉嫁損失。有沒有「保險利益」,是區分保險與對賭射倖行為最關鍵的法律法律分水嶺。

0
0
#6783945
(B) 確認主力近因關係 ◆主力近因...
(共 2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