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對法規命令之敘述,何者錯誤?
(A)我國於憲法有明文規定禁止制定溯及既往之法令
(B)法規之適用原則上不溯及既往
(C)適用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
(D)適用實體從舊,程序從新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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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4), B(19), C(9), D(280), E(0) #3929974

詳解 (共 4 筆)

#7412141
一、 什麼是「實體從舊,程序從新」?
這是法律適用最核心的「雙軌制」:
  1. 實體從舊
    • 白話定義你做這件事的「那一天」,法律長怎樣,就用哪一條法管你。
    • 什麼是實體法?:規定你權利、義務、處罰的法律(例如:罰多少錢、可不可以領補助)。
    • 例子:你 2025 年蓋了某棟房子,當時法律規定不用申請執照;2026 年法律修改變成要申請。政府不能在 2026 年跑來罰你,因為要「實體從舊」,用 2025 年的舊法認定你合法。
  2. 程序從新
    • 白話定義「現在」要跑流程或打官司,就用「最新」的流程規定。
    • 什麼是程序法?:規定申請流程、開庭格式、訴願期限的法律。
    • 例子:你 2025 年申請補助,2026 年審查時,申請表格和審查流程的法律改了。這時政府要用 2026 年的「最新流程」來審你的案子,這叫「程序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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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你說的「從新從輕」在哪裡?(實體從舊的「例外」)
行政法有一條很保護人民的法律叫《行政罰法》第 5 條。它規定:原則上是「實體從舊」,但如果新法對人民比較好,就改用新法。這就是你說的:
? 「從新從輕原則」(正確名稱是:從舊從輕,但考選部有時通稱從新從輕)
  • 口訣:舊法新法比一比,哪個罰得輕、對人民有利,就用哪一個!
  • 例子:你昨天違規停機車,昨天舊法罰 1000 元;今天政府改法,新法只罰 300 元。今天交警開單時,雖然依原則要用昨天的舊法,但因為新法比較輕,所以要「從輕」改罰 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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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律撞車時的四個排列組合(優先順序)
當有很多條法律同時出現,到底誰先適用?這叫「中央法規標準法」的四大黃金法則。請注意,這四個有嚴格的優先階級(想像成玩大老二,牌是有大壓小的):
? 第一名: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最無敵)
  • 邏輯:專門針對某件事寫的法律(特別法),威力大於給所有人用的法律(普通法)。
  • 例子:《公務員懲戒法》(特別法)絕對優先於《勞基法》(普通法)。
? 第二名:新法優於舊法
  • 邏輯:當兩條法地位一樣時,時代在進步,當然是用最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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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來了!當這四個玩「排列組合」碰在一起怎麼辦?
國考最愛考以下兩種「混血」的排列組合:
1. 【新普通法】 vs 【舊特別法】 ➡️ ? 答案:【舊特別法】獲勝!
  • 原因:這叫「特別法不因普通法修正而失效」。就算普通法推出了 2026 年最新版,但只要那一條 2020 年的舊法律是「特別法」,它依然比新的普通法強大。
2. 【新特別法】 vs 【舊特別法】 ➡️ ? 答案:【新特別法】獲勝!
  • 原因:兩個都是特別法(平手),這時候就比時間,最新的贏。
3. 【新特別法】 vs 【舊普通法】 ➡️ ? 答案:【新特別法】(這不用比,它兩項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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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鐘考試破題結論
  1. 實體與程序:只要題目問實體權利與辦理程序,秒選「實體從舊,程序從新」。
  2. 新法舊法誰對人民好:只要看到處罰變輕、變重,秒選「從新從輕」(或從舊從輕)。
  3. 四個排列組合:只要看到「新普通法」和「舊特別法」在吵架,一律選「舊特別法優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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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
#7412140
? 核心解構:為什麼 (A) 是錯的?
  • 憲法「沒有」明文規定:我國《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中,完全沒有任何一個條文直接寫出「禁止制定溯及既往之法令」這幾個字
  • 它是大法官「解釋」出來的:禁止溯及既往原則,在台灣並非明文憲法條文,而是司法院大法官(現為憲法法庭)透過釋字(例如釋字第 525 號、第 781 號等),認為這是基於憲法第 22 條的「法治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所衍生出的基本權利保障。
  • 刑法才有明文:唯一有明文禁止溯及既往的,是《刑法》第 1 條的「罪刑法定原則」,但那不叫「憲法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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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您選的 (D) 是對的,不能選它?
您選 (D) 可能是因為在某些特別法(例如《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看過「從新從優原則」,因而懷疑 (D) 的說法。但在行政法總論中:
  • 這是法理的黃金定律當法令變更時,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實體內容的,適用行為當時的舊法(實體從舊);而涉及打官司、申請流程等步驟程序的,適用新公佈的程序法(程序從新
  • 因此 (D) 的敘述本身在法理上是完全成立且正確的,題目要選「錯誤」的,所以不能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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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正確選項順便複習
  • (B) 法規之適用原則上不溯及既往:正確。為了保護人民的「信賴利益」,今天的法律不能去處罰昨天合法的事,所以「不溯及既往」是原則,「溯及既往」是極少數的例外。
  • (C) 適用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正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明文規定,同一事項若同時有特別法與普通法,應優先適用特別法。
? 國考秒殺筆記:
以後看到題目問「憲法有無明文規定『法律不得溯及既往』或『信賴保護原則』?」,答案一律是「沒有明文,全靠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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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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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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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國於憲法有明文規定禁止制定溯及既往之法令 → 為「法治國原則」的延伸,以保證法秩序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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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9711
這題考的是行政法中關於「法規適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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