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2.耀宗三十九歲,高工畢,從事機械工作,老么,唯一獨子,一姐、一妹,國小前都由老家阿嬤照顧,只有他從小跟著父母。父母因工作忙碌,小時耀宗常一人在家,害怕一個人孤單的感覺。父母感情不融洽,對父母的爭吵、互罵,開始並不以為意。年紀稍長後,父母有意拉耀宗入衝突的關係中,耀宗採迴避、不介入態度。直到有一次目睹父親以傢俱攻擊母親,才驚覺母親長期來受精神與身體傷害的嚴重度。耀宗不知如何保護母親,採取疏離態度面對父親暴行,父子關係逐漸惡化,母親選擇搬離,與姐姐同住。
高三時,認識太太,交往七、八年後,奉子成婚,雙方家人雖不諒解,仍勉強同意,倉促結婚。婚後,太太與公婆關係不佳,無法與公婆單獨相處,耀宗每天先帶太太回娘家,下班再偕同返家。對此,岳父母頗有微詞,加上先前因生父長期婚暴,與生父關係疏離,在太太抱怨下,耀宗因此藉故帶待產的太太搬離,住在岳父母之公寓樓上。在娘家,耀宗努力與岳父母建立好關係,特別對赋閒在家的岳父更是關愛,下班後兩人聊天、喝茶、飲酒吃飯,才回樓上自家。開始還好,後來太太向耀宗姐姐抱怨,耀宗憤怒指責太太,幫忙盡孝道,還不感恩,吵架不斷,耀宗勉強道歉,才停止。岳父中風後,為照顧中風岳父,家人間許多衝突,岳父負氣獨自搬到養老院,岳母為此不悅、不准家人探望,耀宗非常不能諒解,替岳父不捨、不平,指責太太不孝,關係更糟糕,太太疑指耀宗外面有女人。
岳父在養老院期間,太太發現某汽車旅館發票,耀宗解釋是朋友包下汽車旅館房間聚會,因有隨手撿發票習慣而留下,收集後由太太對獎。沒想到,太太看到該發票後,氣急敗壞,指耀宗外遇,任如何解釋都不聽。 家暴發生當天,耀宗參加公司頒獎聚餐,與同事喝酒慶祝。回家後,空蕩無人,太太稍後帶兒女回來,耀宗問「太晚了,帶孩子出門很危險」,爭吵一觸即發,兩人互相叫罵,太太隨手拿起手機向著他,看到拍攝動作,耀宗更憤怒的拉扯、拖著太太,將她反鎖在門外,太太一直尖叫,女兒在旁哭泣……。在耀宗執行強制輔導/治療期間,太太訴請離婚,法院判決離婚。
根據上述之個案情況,請論述下列問題。

(一)嘗試列出個案的婚暴成因危險因素,並建議一目前國內實務常用的量表,評估其危險程度。(15分)

詳解 (共 4 筆)

月月
月月
詳解 #6471899
2025/06/10
根據題意顯示,推估個案產生的暴力因素包含...
(共 39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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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
HYC
詳解 #6470795
2025/06/10

【耀宗的婚暴成因危險因素】

「個體因素」
1. 人格特質:如自我控制能力差、自信心不足、不安全感強…等,題幹中未明述耀宗的個人特質,答題者僅從上述題幹中推論耀宗在成長過程中發展出強烈的不安全感
2. 社交技巧不佳:溝通能力差、人際關係困難
「關係因素」
1. 夫妻衝突頻繁:耀宗與妻子溝通不良,無法有效解決衝突
2. 婚姻滿意度低:案妻向案姐抱怨耀宗,傷害個人自尊、夫妻間存在懷疑
「環境因素」
1. 原生家庭暴力:幼時目睹案父的暴力行為,可能導致耀宗無意間的複製暴力行為
2. 社會資源缺乏:支持系統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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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實務常用的量表,評估耀宗的危險程度】
TIPVDA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量表做評估
耀宗對案妻的暴力行為僅出現在家暴當天,除了叫罵外,有拉扯行為,但未曾有過導致不能呼吸、在住處以外的施暴、對他人的施暴、控制行動、威脅,且未能評估耀宗行為是否會越發頻繁,TIPVDA分數=1,目前危險程度低。
哇喔哇嗚哇哭哇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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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520215
2025/07/04
        家庭暴力是家庭中的成員對另一家庭成員進行的暴力行為,加害人不當使用權利、控制受害者。而婚姻暴力乃親密關係暴力的一種,加害人與受害人之間現在或先前曾為親密關係之兩造雙方。兩種暴力都可經由生理性或心理性的方式對受害者形成傷害,包含且不限於肢體、語言、情緒、性等暴力或虐待。

一、婚暴風險:根據Andrew & Bonta 的RNR模式中的犯罪需求之動態風險因子,建構的親密關係暴力風險評估量表加以評估危險程度,共有八項:犯罪史、親犯罪同夥、親犯罪態度、反社會人格模式、物質濫用、婚姻/家庭、學業/工作、休閒/娛樂。

(一)近因分析:
1. 犯因需求:耀宗與太太正處在婚姻低潮期,且暴力發生當下耀宗有醉酒情形,乃動態風險因子。
2. 非犯因需求,但可能間接造成影響:情緒的生理激發程度高,耀宗難以自我調節憤怒情緒
3. 優勢或保護因子:參與親社會活動、願意陪伴與照顧岳父岳母,且在工作場合與同事相處融洽。未有犯罪史、親犯罪同夥、親犯罪態度與反社會人格模式。

(二)遠因分析:
1. 耀宗的暴力類型屬於反應性攻擊,有敵意或明顯憤怒情形,很可能有敵意歸因,當太太向姐姐抱怨時,歸因爲太太對自己的不滿並加以反擊;直到近一次憤怒時太太以手機拍攝,也歸咎太太的敵意與挑釁並以肢體脅迫。此歸因傾向可能由過去早期經驗開始發展。
2.追究其親密關係互動樣態, 其依附風格為不安全依附。並在早期經驗到的家庭關係失和與家庭暴力情形,以觀察模仿方式內化出關係暴力的認知腳本

(三)危險程度:耀宗符合2項,並有多項優勢,分析其為低至中度風險。

Little Star
Little Star
詳解 #6566356
2025/07/24
  • 根據題目描述,個案於案發當晚對配偶施以拉扯、拖動等肢體暴力,並將對方反鎖在門外。根據此情境,可依「前置因子」、「觸發因子」、「維持因子」三個層面分析其婚姻暴力之危險因素:
  1. 前置因子:個案成長於充滿衝突與暴力的家庭,曾目睹父母爭吵甚至出現肢體暴力,顯示其自幼即暴露於家庭暴力經驗中,可能內化暴力為衝突解決策略。此外,童年缺乏安全依附經驗,也可能影響其情緒調節與親密關係互動模式。
  2. 觸發因子:案發當晚個案參加公司聚餐,飲酒後回家情緒可能較為高昂或失控,與案妻發生激烈爭執,進一步激發攻擊行為。長期的婚姻衝突累積,以及缺乏有效溝通與情緒調節策略,也可能使其在酒精影響下情緒失控。
  3. 維持因子:個案對於暴力行為缺乏反省,可能未意識到其行為對配偶與家庭的傷害。此外,若其暴力行為未受到法律或社會制裁,或其所處環境對暴力行為容忍度高,可能使暴力模式持續發生。個案若缺乏治療動機,未參與情緒管理、親密關係或暴力預防課程,也會使行為持續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