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住所在臺北市)主張乙(住所在桃園縣)無權占有其所有、坐落於新竹縣之 A 地搭蓋房屋,乃依民法第 767 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規定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訴請 判令乙應拆屋還地。問:(25 分)

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其無管轄權而裁定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應如何 處理?

詳解 (共 1 筆)

萬華杰 (107 司法)
萬華杰 (107 司法)
詳解 #2900535
2018/07/07
依民事訴訟法(以下同)第10條1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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